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4月22日-2019年4月26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永信加油站原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江那镇三星坝
建设单位:砚山县永信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丽江智德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4月22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52-03-031330,建设性质为改建。项目将原有项目构筑物全部拆除后原址进行扩建,占地面积1227.85m2,站房面积358.8m2,罩棚面积222.75m2,加油机4台(1台单枪柴油加油机、1台双枪柴油加油机、2台双枪汽油加油机),双层储油罐3个(2个30m3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增设汽油泄油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属于三级加油站。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加油区、站房,辅助工程包括储罐区、卸油区、卫生间,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包括油气回收装置、化粪池、生活垃圾收集桶、双层油罐及防渗、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12万元,占总投资比重为20.08%。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建筑施工、车辆运输 | 粉尘 | 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围挡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 | 燃油废气 | 加强管理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
运营期 | 储油罐、加油枪 | 非甲烷总烃 | 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及油气回收装置,按操作规范进行工作 |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 |
加油车辆、备用发电机 | 燃油尾气 | 加强管理 | 对环境影响小 | ||
水污染物 | 施工期 | 建筑施工 | 施工废水 | 经过1个1m3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和洒水降尘 |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
施工人员 | 生活污水 | 经过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农民清掏作为农家肥综合利用 | 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 ||
运营期 | 初期雨水 | 废水 | 经过三级油水分离池处理后排至砚华东路雨水沟排放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
生活污水 | COD、BOD、SS、NH3-N等 | 前期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用于周边村民耕地施灌;待砚华东路污水管网建成后,项目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通过砚华东路污水管网排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 | 建筑拆除和建设 | 建筑垃圾 | 外售或运至指定地点堆存 | 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100%,对环境影响小。 |
拆除的储油罐和输油管线 | 油泥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 |||
施工人员 | 生活垃圾 | 分类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运营期 | 工作人员、顾客 | 生活垃圾 | 分类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
储油罐区 | 油罐清洗废水 | 由油罐清洗单位负责清运处置 | |||
加油区 | 油渣、吸附油污的消防沙 | 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清运处置 | |||
油水分离池 | 废油 | ||||
化粪池 | 污泥 | 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于项目周边耕地施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