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维摩加油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9-04-16 11:24:17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106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维摩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维摩乡大沙洞

建设单位:砚山县维摩加油站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2月21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52-03-022026),建设性质为技改。项目拟将加油站厂址内现有地埋式单层储油罐区拆除,新建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区,罐址不变,共设置3座双层储油罐(配套安装有渗漏在线检测系统),其中92#汽油储油罐1个(容积为20m3),95#汽油储油罐1个(容积为20m3),0#柴油罐1个(容积为50m3),本站总容积为65m3(柴油折半),规模属于三级加油站。对汽油储罐及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对汽油卸油区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新建水封井(油水分离池),新建加油罩棚内环保沟(含油雨水引流沟)1条。项目改造完成后加油站等级不变,总占地面积不变,总建筑面积不变,绿化面积100m2不变,油品总销量不变,项目站房、罩棚、辅助用房及其相关配套设施都依托原有。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加油站房、加油罩棚、油罐区,辅助工程包括卸油区、厨房、公厕、配电间、职工宿舍,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消防等,环保工程包括卸油和加油油气回收装置、食堂抽油烟机、化粪池、水封井(油水分离)、生活垃圾收集桶、危废收集桶和危废暂存间、双层油罐及防渗等。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2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28.13%。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表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

效果

施工废水

SS、石油类及沙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