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9年3月12日-2019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平远镇浩民矿渣加工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木瓜黑村阿舍岔路口
建设单位:砚山县平远镇浩民矿渣加工部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9年1月23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532622-42-03-019834),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两条生产线进行铁合金废渣洗选,年加工处理铁合金废渣30000t,年产700t金属铁。总用地面积为13333.2m2,总建筑面积6380m2,结构材料为彩钢瓦结构、砖混结构。
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破碎机、摇床机、跳汰机、水泵、砂泵工作间,辅助工程包括成品池、原料库、办公生活用房,公用工程包括电力、通讯、能源、给水、排水、消防,环保工程包括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池、泔水桶、循环水池、雨水收集池、垃圾收集点、废渣堆存池等。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9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9.3%。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污染治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扬尘 | TSP、PM10 | 洒水降尘,车辆加盖棚布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施工机械 | NOx、SO2、THC | 选用年检合格及环保型设备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营运期 | 运输 | 扬尘 | 项目区运输主干道须进行洒水降尘;运行期间业主应规范运输车辆运输方式;对车辆加盖篷布、运输过程中不得抛洒、遗漏现象等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破碎、砂机分选 | 粉尘 | 洒水降尘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粉碎原料传送 | 粉尘 | 皮带输送机密封情况,若发生损坏、破损时及时补修,保证其正常运行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原料堆场 | 粉尘 | 堆场定时洒水降尘,以减少扬尘;堆放场设置远离职工生活区,减少粉尘对生活区的影响;在堆放场四周种植吸尘效果较好的植物(乔、灌木间种);在确保正常生产前提下,减少物料堆放等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装卸过程 | 粉尘 | 洒水降尘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机械、车辆 | NOX、SO2、THC | 选用年检合格及环保型设备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食堂 | 油烟 | 抽油烟机收集后经专用烟道集中引到所在建筑物楼顶排放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垃圾收集间、旱厕 | 恶臭 | 及时清扫、清运 | 不降低环境功能 | ||||
水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废水 | 施工废水 | 经过沉淀处理 | 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进场道路洒水抑尘 | ||
生活污水 | COD、SS等 | 经过沉淀处理 | 一般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收集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粪便污水进入旱厕由周围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 ||||
营运期 | 项目污水 | COD、氨氮、SS | 旱厕、生活污水收集池 | 员工洗手、洗脸等清洁废水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直接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其余废水排入旱厕处理后由周围村民清掏作为农肥使用 | |||
固体废弃物 | 施工期 | 建筑垃圾 | 回收利用后,余下部分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至平远镇街道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堆放点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