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江那镇网上办、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就近办、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8-12-17 14:51:46     来源:江那镇 阅读次数: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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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那镇网上办、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就近办、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序号部门名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受理地点办理时限事项办理方式
网上办直接受理马上办最多跑一次就近办全城通办
1江那镇人民政府一次性开发10公顷以下农民集体所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业生产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四十条 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9月24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审议通过)第十二条 开发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按照下列权限批准:(一)一次性开发60公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一次性开发6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由州、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三)一次性开发300公顷以上、600公顷以下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用于农业生产的,一次性开发在10公顷以下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超过10公顷的,按照前款规定的批准权限办理。1.申请人身份证明;2.法人原件、复印件;3.书面用地申请、建设方案;4.用地申请表;5.用地协议书;6.所在村委会的意见(盖章)现场窗口提交农技站13个工作日   
2江那镇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审批行政许可《云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四条:“村镇规划区内的农村居民建住宅,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施工条件说明、宅院总平面图纸或者二层以上住宅的设计图纸,向乡级人民政府提出开工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1.申请人身份证明;2.建房申请书;3.村民所在地管理部门意见或村委会意见书;4.拟建住宅的说明(具体地址、面积、施工图纸等)现场窗口提交规划中心1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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