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10月8日-2018年10月15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年产5000万个电子元器件高频变压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七期
建设单位:文山路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8年5月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018-532622-39-03-034250),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4000m2,总建筑面积8000m2,租用砚山县承接产业转移加工区七期第七栋标准厂房整栋(共4层)作为生产厂房。项目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是生产车间,位于厂房3—4层,包括绕线车间、焊锡车间、人工操作生产线、含浸车间、生产办公室、会议室、工具储存室;辅助工程主要有原料仓库、成品仓库、配电室;公用工程包括办公区、卫生间、供电设施、供水设施、通讯设施、消防设施;环保工程包括雨污分流系统、化粪池、废气处置设施、一般固废存储间、危废暂存间、垃圾收集箱、垃圾桶、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5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0.89%。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运营期 | 焊接、点胶、浸油 | 有机废气(VOCs) | 每台设备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集气罩收集率为90%),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最终通过一根排气筒经楼顶高于屋面排放,排气筒高度约20m,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内的建筑5米以上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 |
甲苯 | ||||||
锡及其化合物 | ||||||
颗粒物 | ||||||
汽车 | 尾气 | 绿化带、大气稀释扩散 | 对环境影响小 | |||
垃圾收集点 | 异味 | 日产日清 | 对环境影响小 | |||
水 污 染 物 | 运 营 期 | 员工生活用水及办公区清洁废水 | COD SS NH3-N TP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和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 |
固 体 废 物 | 运 营 期 | 一般固废 | 焊锡 | 锡渣 | 全部收集后由供应商回收 | 处置率达100% |
检查、测试 | 残次品 | 收集后外售 | ||||
绕线 | 线头 | 收集后外售 | ||||
点胶、浸油 | 空油桶、空胶桶 | 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 | ||||
化粪池 | 污泥 | 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危险废物 | 废气处理 | 废活性炭 | 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置 | ||||
噪 声 | 运 营 期 | 生产区 | 机械噪声 |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处理等措,合理布局 | 对周围居民影响小 |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为租用厂房,所在位置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