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县垃圾发电炉渣综合处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8-08-28 16:39:41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113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3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垃圾发电炉渣综合处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社区

建设单位:砚山桨一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8年5月11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2018-532622-42-03-032610),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主要依托砚山海创环保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将其废弃的炉渣作为主要原料,生产新型免烧砖,建成后年产新型免烧砖5000万块。

项目占地面积为6800m2,总建筑面积328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打沙车间、水处理车间、制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堆场、沙子堆场、石屑堆场、金属堆存间、成品砖堆放区、生活及办公区)、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道路及场地区)、环保工程(回水收集池、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油烟净化器、脉冲布袋除尘器、绿化)。

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61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8.77%。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 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污染物施 工 期施工场地、路面扬尘洒水降尘、临时覆盖、挡墙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厂界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施工机械、汽车废气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 营 期输送、计量、加料粉尘密封操作对环境影响较小
汽车动力起尘粉尘加强管理,低速行驶对环境影响较小
水泥筒仓水泥筒仓粉尘筒仓自带的除尘效率为99.5%的除尘器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的标准要求
原料堆放区粉尘堆场加盖,三面设置挡墙,同时进行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装卸起尘粉尘自然沉降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汽车尾气CO等经常维护保养车辆、加强管理,使用合格的燃料、绿化植物净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食堂油烟去除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相关要求
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场地施工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
营 运 期生产过程炉渣处理过程经回水沟汇集进入回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制砖过程搅拌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回用
厂区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回用,不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