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云南省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核准,现将拟批准设置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砚山益民诊所
二、医疗机构类别:诊所
三、医疗机构执业地点:砚山县平远镇兴隆路8号
四、经营性质:营利性
五、床位:观察床5张
六、服务对象:社会
七、医疗机构拟设诊疗科目:内科
八、机构负责人:李长法
九、投资总额:15万元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
联系电话:0876-3131433 联系人:李颖
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北片区银杏路
砚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