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8-07-30 17:30:54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次数:1467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7月30日-2018年8月3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平远镇丰湖社区龙树坡

建设单位: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6年5月22日取得《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砚山县第二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砚发改〔2016〕121号,项目代码为 :2017-532622-83-01-000851),建设性质为新建(迁建)。项目总占地面积83805.45m2,建筑占地面积14500m2,建筑面积69730m2。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和急诊楼(建筑面积12600m2),医技楼A(建筑面积5250m2)、医技楼B(建筑面积5250m2)、住院楼(建筑面积19500m2)、食堂后勤楼(建筑面积1100m2);二期主要建设内容为传染楼(建筑面积840m2)和康复疗养中心(建筑面积91200m2),整体拟设置床位数498张,为二级综合医院。本项目为综合性的医院,放射科和直线加速器会产生射线辐射。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辐射、放射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本报告不包括辐射和放射性设施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

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幢4F门诊、急诊楼,2幢4F医技楼,1幢12F住院楼,1幢3F食堂和后勤楼),辅助工程(地下总建筑面积为13015m2,包括太平间、中心供氧室、洗衣房、配电室、消防水池、水泵房、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公用工程(供水、供电、供热),环保工程(1#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池、排污管道、雨水管网、污水管网、油烟净化器、机械通风系统、医疗废物暂存间、生活垃圾收集房、绿化)。项目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传染楼、康复疗养中心),环保工程(化粪池、预消毒池、事故池、2#污水处理站)。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 效果
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或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基坑涌水基坑涌水经沉砂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排放;不外排
地表径流地表径流
运营期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医疗废水和生活废水一期工程: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及市政污水处理厂未建成前,项目废水进入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后通过自建的管道排入项目区东南侧的市政管网汇入稼依河排放口; 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及市政污水处理厂建成后,废水进入1#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平远镇污水处理厂;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标准
二期工程:废水进入2#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后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
废气施工期燃油机械机动车尾气自然扩散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的限值
装修废气自然扩散
扬尘洒水降尘和加强管理
运营期食堂油烟医院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套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规定后达标排放
地下车库尾气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通风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h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 1996)的规定,室内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建设为地埋式、周边种植高大乔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表3的要求
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固废处置率100%
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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