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4月11日-2018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砚安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城北片区兴贸路旁
建设单位: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云南智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6年6月29日取得《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砚山县砚安文化公园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砚发改〔2016〕117号,项目代码:2017-532622-48-01-021515)。
项目总用地面积24967m2,其中,硬地铺装总面积为7852m2(含综合活动广场2350m2,亲子活动广场1362m2,孝文化长廊1148m2,孝文化小品水景区389m2,停车场450m2,出入口487m2,道路1666m2),绿化总面积为19794m2,绿化率为79.3%。项目主体工程包括综合活动广场、亲子活动广场、孝文化长廊、孝文化小品水景区、景观亭、孝经展示、孝文化小品、主入口水景墙、孝文化自然石等。辅助工程包括停车场、管理用房、卫生间、道路、景观照明、指示牌、休闲坐凳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水、排水、供电、通信、消防等。环保工程包括雨污分流管网、化粪池、垃圾桶、绿化等。
项目总投资5527.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7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5.01%。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防治 理效果 | ||
? | 大 气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地表清理、基础开挖、运输废土石、施工废土石堆放、建设材料运输 | 粉尘、扬尘 | ①严格管理,文明施工;②在施工场区周边设置挡板,主体工程装修过程中应设置防尘网;③洒水抑尘;④项目区粉状建筑物料使用篷布有效覆盖;⑤进场道路硬化;⑥施工期施工土石方要及时回填压实,运输车辆不能装载过满,且覆盖篷布;⑦加快施工进度,缩短施工工期;⑧在合适的地方立公告牌,告知于民以得到周边住户的理解。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 | 施工机械、车辆 | 尾气 | 选用合格燃油,大气扩散稀释 | ||||
? | 装修废气 | 甲醛、甲苯、二甲苯 | ①选用环保型油漆;②施工人员进行装修作业时,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③工结束后在室内放置一些吸附剂或保持通风2-3个月再使用。 | ? | |||
? | 运 营 期 | 车辆尾气 | CO、THC、NOx | 绿化吸附,大气扩散稀释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 | 场内道路 | 扬尘 | 加强对场区路面、进出场车辆的管理,绿化吸附 | ||||
? | 垃圾收集桶、卫生间、化粪池 | 恶臭 | ①及时收集和运出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合理布局垃圾桶;②项目设置的卫生间,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建筑材料,在卫生间内安装防蝇、防鼠设施,放置除臭剂,并根据需要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卫生间必须每天至少清洗3次,清理卫生间内地面和墙面的污渍、积水,及时喷洒消毒药剂,及时停用并修理损坏的卫生器具;③化粪池产生的污泥要及时清掏抽取,尽快委托环卫人员定期清运处置;清淘和装运工具要定期用氯水或漂白粉液冲洗、喷洒消毒;污泥运输车辆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 |||
? | 水 污 染 物 | 施 工 期 | 施工废水 | 水泥、细沙等 | 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严禁乱排、乱流而污染环境;②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③定期清洁建筑施工机械表面不必要的润滑油及其它油污;④将各种建筑材料适量堆存,减少存放时间,对堆放点进行篷布覆盖;⑤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基建期避开雨季进行;⑥及时清扫混凝土罐车洒落在地面上的混凝土,以减少废水中泥沙含量。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 | 生活污水 | SS、COD、BOD5等 | 洗漱水等污染物含量较低的污水收集后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粪便污水经项目区临时旱厕收集处理后由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
? | 运 营 期 | 工作人员、游客 | 生活污水 | 经项目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入砚安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