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砚山县听湖·翡翠苑(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8-03-19 09:25:03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44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砚山县听湖·翡翠苑(一期)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县城北片区安平大道以北,兴城大街以东

建设单位:云南五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砚山分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7年11月7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7-532622-70-03-008870),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2567.03m2,总建筑面积86815.31m2:地上建筑面积67888.51m2,架空车库建筑面积18926.8m2,项目由30栋建筑组成4栋多层住宅、1栋多层综合楼、25栋低层住宅共162户。项目由主体工程(30栋多层建筑)、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架空车库、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电工程、弱电工程、防雷保护、消防工程、道路场地、人防设计、地下室通排风设计等)、环保工程(化粪池、雨水、污水管网、油烟通道、垃圾收集系统、绿化)组成。

项目总投资4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1.9万元,占总投资比重的1.32%。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排放源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
大 气 污 染 物施 工 期施工场地 运输道路TSP洒水降尘、临时覆盖、挡墙等措施后无组织排放周界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机械尾气CO、碳氢化合物、NOX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小
装修装修废气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小
营 运 期住户厨房生活废气抽油烟机处理后由建筑预留油烟通道外排对环境影响小
汽车尾气CO、碳氢化合物、NOX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小
化粪池、垃圾收集点异味合理布局、绿化吸收、大气稀释扩散对环境影响小
水 污 染 物施 工 期基坑开挖基础涌渗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对环境影响小
建筑施工施工废水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施工环节不外排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
雨季地表地表径流沉淀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对市政管网影响不大
营运期小区内各用水环节生活污水所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中B等级标准。
废水环境管理1、各污水处理设施应同主体工程同时进行设计、施工和投入运行,必须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 2、项目营运期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制度。 3、污水收集设施等采取防渗、防腐措施。
固体 废物施工期建筑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金属、废木料等回收利用;其他按市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置100%处置
施工人员生活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