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t/a叶黄素油膏浸取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18-02-09 16:47:19     来源:环保局 阅读次数:1480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行政许可,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00t/a叶黄素油膏浸取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砚山工业园区承接产业加工区

建设单位:云南立达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评单位: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项目于2017年8月10日取得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砚发改备案〔2017〕61号,项目代码:2017-532622-14-03-027869),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950.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3.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0.97%。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14400m2(约21.6亩),总建筑面积5999.1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浸出车间、原料仓库、粕库成品库、溶剂库、燃气锅炉房、成品中转间、配电室、冷水机房、制氮间、循环水池、应急水池、厂区道路及绿化。项目办公楼、员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洗澡间等公共设施均依托公司已建1000t/a叶黄素油膏厂办公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包括原料仓库、浸出车间、成品库、成品中转间、粨库等,辅助工程包括溶剂库、燃气锅炉房、循环水池、冷水机房、制氮间、车间办公室等,公用工程包括配电室、厂区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消防等,依托工程包括办公楼、实验室、职工宿舍、食堂、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环保工程包括布袋除尘器、应急池、垃圾收集桶、绿化等。

三、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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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具体环保措施
大气施工期(1)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①施工前对建筑工地场界应设置不低于2m以上的遮挡围墙;②对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作业面(点)进行洒水降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③对堆料场采取篷布遮盖措施,使用时部分掀开,减少裸露面积,降低风动扬尘;④施工废气土石方、建筑垃圾处置及清运应设置专人负责,及时清理场地,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⑤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2)运输扬尘防治措施:①定时对运输路面进行洒水降尘,减小扬尘污染;②及时清扫运输路面,保持路面清洁;③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减少抛洒,车辆进出项目区时限速行驶;④规范车辆装卸方式,杜绝沿路沙漏现象;⑤项目施工运输易撒漏物质必须装载规范,保持密闭式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 (3)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机械废气中含有的污染物主要为CO、碳氢化合物等,具有间断性、产生量小、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项目区施工场地周围较空旷、地面风速较大,燃油废气通过自然稀释和扩散后,对评价区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1)项目原料输送、计量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通过输送设备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9%以上)收集处理,收集粉尘返回生产工艺;除尘器排放的粉尘通过车间设置的排风口统一排放;(2)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集中排放,烟囱高度不低于8m,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3)项目浸出、蒸脱、脱溶、调配及品质提升等工序产生的溶剂废气均采用冷凝器对溶剂汽进行回收,回收正己烷及乙醇返回生产工艺;(4)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处理后通过排气管引至屋顶高空排放;(5)浸出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溶剂废气经厂房内的排风换气设施及时通风扩散。
废水施工期(1)项目施工期间应优先修建排水沟、挡墙等,设置废水沉淀池。 (2)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建设单位1000t/a叶黄素油膏厂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3)施工建筑废水及机械冲洗废水拟采用临时沉淀池(10m3)收集、澄清,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 (4)初期雨水通过建设排水沟引入临时雨水沉淀池(8m3)进行处理,处理后晴天回用于施工过程洒水降尘。
运营期地表水环境防护措施:(1)项目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度。(2)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进行预处理)通过化粪池(20m3)及污水处理站(25m3/d,依托)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满足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区西侧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3)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清洁用水、蒸水罐冷凝废水通过污水处理站(25m3/d,依托)进行预处理,处理后满足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项目区西侧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砚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4)规范项目排污口设置,在排污口处设立明显标志,不得擅自拆除、移动和涂改;排污口位置或污染物种类发生变化时,排污单位必须提前15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排污口位置、污染物种类及相应内容。 地下水环境防治措施:(1)储罐区需做好基础防渗,防渗池用防渗混凝土浇筑成一体,外墙和底板厚度不小于250mm,隔墙厚度不小于200mm,防渗池内储罐四周的空间应用干净的中粗砂填充。采取双层防渗结构,防渗层为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10-7cm/s),面层采用防渗混凝土(渗透系数≤10-8cm/s)。(2)浸出车间、粕库:采取严格的防渗、防雨水等措施,防止泄漏溶剂进入地下。采用双层复合防渗结构,以压实粘土(厚度不小于1m,渗透系数≤10-7cm/s)+600g/m2无纺土工布复合基础为地基,其上铺设2mm厚HDPE膜(渗透系数≤10-10cm/s),面层采用防渗混凝土(厚度不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8cm/s)。(3)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防渗混凝土作面层,面层厚度不小于100mm,渗透系数≤10-7cm/s,其下铺砌砂石基层,原土夯实达到防渗目的;非污染区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浇筑池体,渗透系数≤10-7cm/s。(4)加强管理,杜绝废水跑冒滴漏的发生。
噪声施工期(1)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禁鸣喇叭;将空压机等可移动高噪声设备布置于远离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地方。 (2)在不影响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在施工中要尽量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建议建设单位在部分施工现场设置一些临时的屏障设施,阻挡噪声的传播,同时尽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3)如果工程施工期,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经当地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4)应经常对施工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带病运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
运营期(1)在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如叉车、集排风系统筹,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2)将高噪声设备置于室内,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 (3)定期检查设备,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行文明生产。 (4)厂区区域入口处设置禁止鸣笛标识;进出厂区车辆减速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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