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G248线砚山县城至响水龙段(砚山县城过境段)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砚交请〔2017〕62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投资计划。
二、项目建设内容是新建3.29公里,设计路基宽度由原来的23米变更为50米,调整后计划总投资为38736万元,比原计划总投资23000万元增加15736万元。
接文后,请按变更后批复完善相关手续,做好项目建设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调整G248线砚山县城至响水龙段(砚山县城过境段)工程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砚交请〔2017〕62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投资计划。
二、项目建设内容是新建3.29公里,设计路基宽度由原来的23米变更为50米,调整后计划总投资为38736万元,比原计划总投资23000万元增加15736万元。
接文后,请按变更后批复完善相关手续,做好项目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