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
你大队报来《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关于审查综合楼修缮实施方案的请示》(砚公请〔2017〕8号)已收悉。经研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砚山县公安消防大队综合楼修缮工程项目
二、建设性质:重新装修
三、建设地址:砚山县江那镇达文路
四、建设期限:装修时间拟为40天,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29日。
五、建设规模和内容:墙面粉刷,走廊文化建设,卫生间修缮,官兵战斗班修缮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投资3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30万元,自筹8万元。
接文后,请按相关程序做好项目报备及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