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红舍克尾矿库扩容工程;
二、建设单位:云南文山铝业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砚山县干河乡红舍克村民委小舍克村北西侧;
四、建设规模:尾矿库经过本次扩容后,尾矿库总坝高30.0m(不含清基)。新增有效库容约为241.76万m³,尾矿库总库容865.50m³。按GB50863-2013《尾矿设施设计规范》,红舍克尾矿库属四等库。相应构筑物级别为4级。由于尾矿库的总坝高较大,本设计将该尾矿库的设防标准为四等库上限,尾矿库库区内部初期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中、后期防洪标准为200年一遇,外围截排水沟按照20年一遇设计。
本公示期限2017年6月27日-2017年7月3日,如对本建设项目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后5日内向砚山县水务局提出。
联系人:纳腾霄 联系电话:0876-3126997
砚山县水务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