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5年1月8日受理砚山县火莹歌舞娱乐店提出的设立娱乐场所(歌舞)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23日(10个工作日):
申请人:砚山县火莹歌舞娱乐店
场所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稼依镇大稼依社区朝阳路
经营范围:歌舞娱乐活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注 |
主要负责人 | 胡文辉 | 男 |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0876—3126032
通讯地址: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法规和市场管理股(砚山县民族文化体育中心3号楼附楼4层405室)
邮编:663100(来信以邮戳时间为准)
公示机关: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9日
一审:邓静 二审:雷明川 三审:郭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