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水务局关于准予砚山县阿香梯级水电站(一、二、三级)取用水发电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9-30 09:54:03     来源:砚山县水务局 阅读次数:2265

砚山县东方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向我局报送的有关取水许可申请材料(含《取水许可申请书》《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县水务局于2024年9月21日依法受理。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49号)和《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县水务局对你公司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评估。经审查,同意准予砚山县阿香梯级水电站取用水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具体事项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在砚山县阿猛镇海尾村贵马河老龙洞处取用地表水资源,取水水源是由贵马河流经老龙洞1#~4#排涝洞引出的,1#、2#洞出水后,在2#~3#洞之间开挖345m的渠道,在3#洞~4#洞之间开挖160m的渠道,1#~4#排涝洞全长1.05km,最大过水能力为2.0m3/s,属于引水式电站。一级电站取水流量为1.76m3/s、二级电站取水流量为1.84m3/s、三级电站取水流量3.33m3/s,取水地理位置为:东经104°37′52.64″,北纬23°43′41.55″。

二、原则上同意《砚山县阿香水电站(一、二、三级)工程项目延续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年取水量分析结论,年取水量核定为6307万m3/年。

三、取水期限:有效期为五年,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9年9月29日。取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你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延续手续。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四、你公司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每年对本工程取水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五、原则上同意《砚山县阿香水电站(一、二、三级)工程项目延续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提出下泄流量分析,经业主委托云南辰禹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在三级电站发电厂房下游实测地下河出水口常年实际出水流量为0.35m'/s,大于生态下泄流量值0.144m2/s,其河段内河流生态环境用水量均满足要求。你公司应积极履行取水许可管理相关规定,按时上报取水量,并及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超过部分将依照水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原标准加1至3倍征收水资源费。

六、原则上同意《砚山县阿香水电站(一、二、三级)工程项目延续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提出污水处理及回用合理性分析,电站运行期除设备检修会产生少量含油废水外,一般不产生其他生产废水。含油废水产生于厂房附近,由于量很小,电站运营期间设备维修时,发电机组用油(透平油)收集于仓库油桶内,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不会直接进入河道;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在化粪池发酵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耕地做农家肥使用,不外排。

七、原则上同意《砚山县阿香水电站(一、二、三级)工程项目延续取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提出退水分析,项目退水主要为运行期退水,厂区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浇灌电站周边林地农田灌溉施肥,不排入贵马河,对河道水质基本无影响,电站发电用水对河道水质水量不作任何处理,发电后的尾水回归原河道。

八、原则上同意节水措施及节水管理,一是采用高性能的节水型发电设备,并加强对其运行检查维修,提高水轮机和发电机效率;二是加强对引水隧洞、输水明渠、压力钢管的运行维护管理,特别要加强引水隧洞的防渗衬砌工作,减少渗漏损失;三是落实节水措施,将节水纳入全厂节能降耗增效的活动中去,从制度上保证节水意识得到加强。

九、取用水期间,你公司应当接受县水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取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每月30日前报送上月取水计量统计报表并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加强节约用水如有超计划取水的,我局将对超计划部分加价收取水资源费。你公司应当在每年的12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和下年度取水计划。

十、你公司应加强取水口管理和保护,确保水质达标,落实有效的污水处理措施,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若有重大水污染事件应及时上报我局。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