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4年第三季度涉旅案件信息公示(第15件)
发布时间:2024-09-24 14:41:02     来源: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1785

当事人砚山赛搏网咖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4年7月14日22:00时,砚山县公安机关开展行业场所清查行动中,在砚山赛搏电竞网咖内发现未成年人1名。2024年7月22日经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经调查,砚山赛搏网咖接纳未成年人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法律依据:当事人砚山赛搏网咖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和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一)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数额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一)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应当在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之间合理划分三个区间,从轻处罚的数额应当介于最低区间范围,一般处罚应当介于中间区间范围,从重处罚应当介于最高区间范围”和《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文化领域序号4处罚事项关于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的违法情节是“一年内首次接纳未成年人的”,其处罚裁量基准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考虑到以下因素:1.当事人系首次违法接纳未成年人;2.未成年人从消防通道进入场所,上网系使用其他人员身份证件,导致工作人员未发现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根据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等因素。执法人员依法在自由裁量基准和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给予当事人从轻考量。

处罚结果: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给予当事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4年8月23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