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2021年11月12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后公开信息
发布时间:2021-11-17 15:14:16     来源: 阅读次数:1232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近期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予以公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76—3122650、3120965

  通讯地址: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邮编:663100 

序号

审批机关

文件名称

文件字号

出文日期

1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维摩乡倮科者歪头山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砚环审〔2021〕41号

2021年11月12日

2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砚山县润宏兴水泥制品制造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砚环审〔2021〕40号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