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3年第一季度涉旅案件信息公示(第6件)
发布时间:2023-02-23 10:35:53     来源:县文化和旅游局 阅读次数:2352

砚山县佳益百货果品店未按期进行申报案 

案件情况: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处罚结果:罚款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

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砚山县税务局江那税务分局

处罚时间:2023年2月16日

是否公示:是 

砚山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