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终调整)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0-11-19-00000013
  • 文 号砚政发〔2020〕28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11-19 19:48:4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现将《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年终调整)

 

为确保2020年全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扶贫办关于转发<云南省财政厅>的通知》(文财农〔2018〕37号)等文件精神,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原则,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通过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现各项资金的合理配置,结合砚山县2020年脱贫巩固提升目标,解决脱贫攻坚任务与资金需求缺口的矛盾,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举全县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行使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确保全县贫困人口脱贫巩固提升、贫困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突出问题,以脱贫巩固增收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整合平台,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脱贫攻坚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20年实现脱贫巩固提升目标。即巩固全县建档立卡79个贫困村14822户64994人脱贫成果,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允许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彻底打破“撒胡椒面”和“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困局,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全县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省、州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做到以县级为主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增强县级统筹功能。县级财政和各主管部门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体,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高效实用的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二、实施范围及需求

(一)项目实施区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资金涉及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等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1个乡(镇)105个村(社),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贫困村倾斜,向贫困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项目建设需求

贫困面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砚山县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等多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65.3%。贫困地区多处于偏僻山区,高寒贫瘠,居住分散,由于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信息渠道、原始积累等因素制约,贫困地区产业单一,主导产业支撑力不强,贫困群众增收渠道较少,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薄弱。2020年79个脱贫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村需巩固提升,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还较弱,“造血功能”还不强,投入和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需投入大量项目资金加以扶持。

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带动乏力。全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正在起步阶段,优势工业企业数量不足,尚未形成规模,占领市场、带动基地、辐射贫困农户能力较弱,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效果还不明显,群众收入增长缓慢,产业发展还需持续扶持。

三、建设任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推进贫困乡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建设。

1. 交通

(1)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阿三龙至丫施黑段农村公路建设工程8.04公里和城脚至蚌峨段农村公路建设工程36.17公里。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4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78户3831人。

(2)砚山县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危桥改造)项目:在平远镇、八嘎乡、者腊乡、盘龙乡、蚌峨乡、干河乡、维摩乡、阿猛镇8个乡(镇)实施12座危桥拆除重建。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7.5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160户9303人。

2. 水利

(3)砚山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蚌峨乡、者腊乡、干河乡、阿猛镇10个乡(镇)实施新建取水池4座、水池26口、泵房10座、水泵18台、变压器6台、控制柜18台、输配水管网177676m及其他附属工程等。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8.1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441户6364人。

(4)砚山县新增农村饮水保障工程: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蚌峨乡、者腊乡、干河乡、阿猛镇实施小水窖96口,水井19口,自来水管道延伸14户,改造自来水工程11件。水窖5000元/口;水井1800元/眼;管道安装全额补助。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14户1289人。

(5)砚山县阿舍乡饮水安全保障工程:涉及大山脚村、独田村两个村小组,新建调节水池2个(50立方米一个、100立方米一个)、管道敷设8.38公里、水表水龙头71套。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3.95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5户112人。

(6)砚山县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净化设备安装工程:阿猛、普底、倮可腻、顶丘4个村配套千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水厂、净化设备。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11户893人。

3. 农危改

(7)砚山县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蚌峨乡、者腊乡、干河乡、阿猛镇11个乡(镇)实施全县2018—2020年1589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7度设防地区农村危房改造335户。户均补助2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78万元。

(8)砚山县农村危房改造贷款利息偿还项目:全县11个乡(镇)用于5518户农户农村危房改造贷款24350.5万元贴息,偿还1.1亿元的浦发行贷款利息,偿还12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省级统贷项目(基础设施部分)贷款利息。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75.6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419户4967人。

(9)砚山县2020年新增4类重点对象(其他3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在平远镇、江那镇、八嘎乡3个乡(镇)实施新增4类重点对象(其他3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10户,户均补助4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涉农资金40万元。项目受益人口10户39人。

4. 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

(10)砚山县稼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项目:在稼依镇实施道路修缮5000平方米、产业发展互助资金60万、机耕路3000平方米,民族团结示范乡镇建设补助30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20户400人。

(11)砚山县维摩乡海子边新塘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项目:实施维摩乡海子边新塘村道路硬化1500平方米、挡墙600立方米、涵管40米土石方开挖150立方米,民族团结示范村补助10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7户72人。

(12)砚山县蚌峨乡板榔老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实施蚌峨乡板榔老寨村村内道路硬化5000平方米、入户路硬化300平方米、挡墙300立方米产业发展互助资金20万元,民族团结示范村补助10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9户120人。

(13)砚山县八嘎乡六主民族特色村项目:实施八嘎乡六主村村内道路硬化3000平方米、机耕路1000平方米、挡墙300立方米、路灯30盏、产业发展互助资金20万元,民族团结示范村补助10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5户22人。

5. 其他

(14)砚山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补短板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蚌峨乡、者腊乡、干河乡、阿猛镇11个乡(镇)实施安装居住用房门336道、安装居住用房窗172道、建设居住用房隔墙2703.8平方米、建设居住用房楼板1631平方米、硬化居住用房地板3613.5平方米、厨房灶台建设1384户、入户饮水管网修缮70户、人饮小水窖修缮109口、厩舍改造1530平方米、新建厩舍9292平方米。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7.0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464户9856人。

(15)砚山县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在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阿猛镇9个乡(镇)实施村内道路硬化874498.58平方米、挡土墙建设59358.73立方米、排水沟建设10215.15米、涵管建设4476米。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826户29350人。

(二)农业生产发展。按照中央、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内实际情况,以脱贫为努力方向,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改善产业基础,提升贫困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1. 农、牧、渔

(16)砚山县2020年生猪养殖发展项目:在全县建设4个以上生猪养殖点,共新建猪舍1500平方米(含粪污处理等养殖场配套设施),养殖商品猪1000头以上。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0户120人。

(17)砚山县2020年“一县一业”示范创建项目:在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干河乡、者腊乡、阿猛镇8个乡(镇)实施蔬菜基地机耕路修缮3500米、蔬菜产业平台建设8个、农业生产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场7000立方米、辣素色素提取生产线1条、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3个、专业村建设10个涉及基地6000亩以上。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9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276户1052人。

(18)砚山县推进“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实施种养殖“一村一品”项目8个,即阿猛镇水塘村委会肉牛养殖项目建场6667平方米,种植牧草500亩;者腊乡羊革村委会肉牛养殖项目建牛舍500平方米;蚌峨乡板榔村委会鸡养殖项目建鸡舍2000平方米;干河乡红舍克村委会蚕桑种养殖项目种植蚕桑1000亩;平远镇车白泥村委会蔬菜种植项目种植蔬菜1000亩;江那镇路德村委会软籽石榴种植项目种植软籽石榴200亩;江那镇芦柴冲村委会软籽石榴种植项目种植软籽石榴188亩;盘龙乡盘龙村委会软籽石榴种植项目种植软籽石榴200亩。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林产业发展“一村一品”项目2个,即维摩乡倮可者村委会枇杷种植项目种植枇杷137亩;维摩乡斗果村委会香椿种植项目种香椿500亩。补助标准是每村6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371户6044人。

(19)砚山县稼依镇产业强镇示范建设项目:在稼依镇实施蔬菜基地育苗棚建设107亩,冷库建设2个,有机肥替代化肥3800亩等。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61户242人。

(20)砚山县公革河治理三期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治理者腊乡、干河乡阿冇至干河老街段河道20.85公里,拆除拱水坝5座,新建拦河闸5座。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97.6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37户555人。

(21)砚山县公革河治理四期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治理干河乡干河老街至松棵段河道10.51公里,拆除重建拦河闸1座。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72.12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95户937人。

(22)砚山县阿三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平远镇阿三龙改造渠道8.2公里,新建渠道5.8公里。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70.3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6户152人。

(23)砚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干河乡4个乡(镇)实施机耕路65条43370.809米、沟渠19条13805.576米、新建调蓄水池1000m3调蓄水池一座,输水管道200m,配水管线一条1834m,新建300亩喷、滴灌,新建农用桥13座。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61.53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19户3464人。

(24)砚山县2020年万寿菊种植补助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江那镇、干河乡、者腊乡、阿猛镇、八嘎乡8个乡(镇)发展万寿菊种植1.66万亩。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9.62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59户684人。

(25)砚山县2020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蚌峨乡、者腊乡、干河乡、阿猛镇11个乡(镇)实施1500亩辣椒、200亩番茄、200亩白菜新品种示范推广种植和30个牧草品种种植,培训基层技术人员及农户300人次。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25户436人。

2. 扶贫小额信贷

(26)砚山县扶贫小额信贷项目:(1)2018年度全县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389户6349.5万元。按照银行4.75%年基准利率享受2020年财政贴息资金300万元。贴息资金根据放贷资金据实发生。(2)2019年度全县计划发放扶贫小额信贷300户1500万元。按照银行4.75%年基准利率享受2020年财政贴息资金71万元。贴息资金根据放贷资金据实发生。(3)2020年度小额信贷计划任务250户1000万元,县级匹配风险补偿金100万元。按照银行4.75%年基准利率享受2020年财政贴息资金47万元。贴息资金根据放贷资金据实发生。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1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939户8140人。

3. 村集体经济

(27)砚山县2020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央扶持)项目:2020年度中央资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5个村(蚌峨村、六掌村、南屏村、凹掌村、板榔村、科麻村,倮可腻村、幕菲勒村、倮可者村、碳房社区、阿舍村、卡吉村、阿猛村、红舍克村、六主村),其中贫困村11个,非贫困村4个,每村扶持资金5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5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1969户8634人。

(三)其他

(28)砚山县“雨露计划”项目:全县11个乡(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子女在校学习的贫困家庭实施雨露计划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8.10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827人。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方案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515.66万元,具体分别为:

(一)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028.31万元。

1.交通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07.50万元;

2.水利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320.05万元;

3.农危改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493.68万元;

4.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0.00万元;

5.其他: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07.08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239.25万元。

1.农、牧、渔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971.25万元;

2.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18.00万元;

3.村集体经济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50.00万元。

(三)其他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8.10万元。

1.“雨露计划”项目: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8.10万元。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将明显改善全县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夯实基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力水平,能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社会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实施,将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的求学,改善贫困村人口的基本生活状况,使贫困人口的生存条件发生质的飞跃,为贫困山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生态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能改善当前由于生态环境恶劣致灾致贫的现状,减少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提高贫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吸引外部资金投入开发当地丰富的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四)扶贫效益。项目覆盖全县贫困村,项目建设直接面向农村扶贫主战场,以夯实基础设施、提升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扶贫效果直观、明确。通过项目实施,能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砚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县长担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11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有关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项目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责任措施。县直有关部门、11乡(镇)要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围绕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发扬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日程及工作进度,积极落实建设任务,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审核。结合当年脱贫攻坚任务,修改完善“项目库”,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库,建设动态项目库,加强资金监管。

县扶贫局:负责项目实施统筹协调,编制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督察项目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项目库”入库要求完善项目入库,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项目,根据项目或资金批复计划组织实施,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完成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监管。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的筛选、评估论证、立项、批复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整合资金项目审批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纳入整合的资金规模、计划纳入整合的资金量,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下达纳入统筹整合资金文件,加强资金监管。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督办督察工作,加强对整合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依照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全程跟踪。

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计划或资金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设计、立项、招标、实施、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整合项目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县纪委监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管理。各项目主管或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项目评审和立项由各单位按原来的操作模式自行组织评审和立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公示公告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筹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建立项目监管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审计局等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项目的实施以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适时进行通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四)资金管理。根据《砚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管理。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实施谁公告公示的原则,县乡村三级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列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时同步编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从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撑行业绩效目标实现。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填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三委、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

 

附件:砚山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脱贫攻坚项目年终方案调整(附表1—附表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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