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砚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1-04-28-00000073
  • 文 号砚政发〔2021〕4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4-28 16:10: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现将《砚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砚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1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6〕2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资金支持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结合我县2021年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结合“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的原则,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行使县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确保全县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顺利推进。

(二)目标任务。通过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激发内生动力,围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难点和重点,以巩固脱贫成果为目标,以衔接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整合平台,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新格局,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

(三)基本原则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把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的强大动力,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允许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围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目标,鼓励各乡(镇)、各部门大胆创新、主动作为,集中财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对全县纳入统筹整合适用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中央、省、州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到县,改革资金管理方式,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使用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资金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

统筹协调,权责匹配。做到上下统筹、条块统筹,坚持以统筹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带动统筹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做到以县级为主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增强县级统筹功能。县级财政和各主管部门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主体,对项目和资金进行监管;各乡(镇)作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主体,根据衔接规划,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并承担资金绩效落实的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果巩固紧密挂钩,精确瞄准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户等,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二、实施范围及需求

(一)项目实施区域。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涉及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局、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项目覆盖全县11个乡(镇)98个村(社),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安排坚持向脱贫村倾斜,向脱贫人口倾斜原则,重点扶持脱贫村和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

(二)项目建设需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砚山县居住着汉、壮、苗、彝、回等多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65.3%。贫困地区多处于偏僻山区,高寒贫瘠,居住分散,由于自然条件、交通条件、信息渠道、原始积累等因素制约,脱贫地区产业单一,主导产业支撑力不强,群众增收渠道较少,可持续发展能力薄弱,阻碍农村经济发展。

脱贫地区造血功能薄弱。2021年79个脱贫已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村需巩固提升,脱贫群众自我发展能力还较弱,“造血功能”还不强,投入和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需投入大量项目资金加以继续扶持。

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带动乏力。全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培育正在起步阶段,优势工业企业数量不足,尚未形成规模,占领市场、带动基地、辐射脱贫农户能力较弱,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效果还不明显,群众收入增长缓慢,产业发展还需持续扶持。

三、建设任务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工程建设,集中力量推进贫困乡村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建设。

1. 交通

(1)砚山县平远镇差黑村2021年以工代赈工程:在平远镇差黑村委会、新平社区实施新建田间生产道路硬化10.16公里,硬化路面宽4米。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5户20人。

(2)砚山县31个贫困村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在蚌峨乡、阿猛镇实施贫困村基础设施村内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村内道路硬化、挡土墙建设、排水沟建设、涵管建设,村内道路硬化236889.41平方米、挡墙建设10792.32立方米、水沟建设513.17立方米、涵管建设903米。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30户534人。

(3)砚山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者腊乡实施城脚至蚌峨农村公路路面改造工程36.17公里。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8户35人。

2. 水利

(4)砚山县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0个乡(镇)实施新建标准化水厂3座,新建水池86口,新建、改造、延伸管网652.97米,配套净化消毒设备等。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852户3356人。

(5)砚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管网修复、泵机改造、净化设备配套等,修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2处,解决5.2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6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46户560人。

(6)砚山县2021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供水管网更换、净化设备配套、水泵维修等,修复自来水工程9件,巩固提升0.58万人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9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55户161人。

(7)砚山县2021年山洪灾害防治与维修养护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水雨情自动测报站点维修养护22个。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3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42户164人。

(8)砚山县补佐水库工程:在稼依镇补佐村新建小(1)型水库1座,库容306万立方米,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31户121人。

(9)砚山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在砚山县城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宣传、节水单位、学校、小区建设、节水器具推广使用、再生水利用、农业水价改革等,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60户193人。

(10)砚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完善灌区干支渠量测水设施,健全灌区监测范围,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2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35户135人。

(11)砚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小型水库维修养护14座,开展大坝、溢洪道、启闭设施、排洪沟渠维修养护等,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5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32户124人。

3. 农危改

(12)砚山县农村住房功能巩固提升工程: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全县500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2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

4. 改水、改厕、垃圾处理

(13)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对15162户农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每户补助600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09.72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500户4650人。

(14)砚山县乡村振兴美丽村庄示范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乡村振兴美丽村庄示范建设,每个乡(镇)一个村,每个村补助10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00户800人。

5.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

(15)砚山县盘龙乡盘龙村委会土锅寨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在盘龙乡盘龙村委会土锅寨村村内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挡墙)建设6370m2,行道树、绿化1100m2,LED太阳能路灯35盏;民族经济产业发展等白香果种植300亩。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5户13人。

(16)砚山县平远镇田心社区田心、茂龙、松毛坡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实施平远镇田心村、茂龙村、松毛坡村内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建设6370m2,街道排污水沟1006米,LED太阳能路灯21盏。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

(17)砚山县平远镇田心社区上营、红果树民族团结示范项目:实施上营村、红果树内道路硬化及附属设施建设30100m2;街道排污水沟954米,LED太阳能路灯19盏。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 

6. 其他

(18)砚山县偿还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8年一般债券利息:偿还砚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2018年一般债券利息。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7.88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0户69人。

(二)农业生产发展。按照中央、省、州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相关要求,结合县内实际情况,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以特色现代农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产业规划布局,适度规模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强化科技推广,加大政策扶持,改善产业基础,提升已脱贫地区农户持续增收能力,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1. 农、牧、渔

(19)砚山县2021年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16件小(2)型病险水库大坝整修及防渗处漏,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26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57户1060人。

(20)砚山县公革河治理三期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者腊乡、干河乡实施河道治理20.85公里,治理两岸堤线10.723公里,拆除重建拦河闸5座。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42.61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42户155人。

(21)砚山县公革河治理四期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干河乡实施河道治理10.51公里,拆除重建拦河闸1座。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1.08万元。项目受益贫困人口32户132人。

(22)砚山县维摩乡炭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商品牛养殖项目:在倮可腻村委会脚巴底村小组与高山牧果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养殖商品牛。购买种牛190头预计投入资金190万元;圈舍建设200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50万元;管理用房建设100平方米预计投入资金10万元。合作期满后返还炭房社区本金170万元,保本每年支付6%的合作收益金。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3户49人。

(23)砚山县2021年红薯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示范种植5000亩,其中创建核心样板4000亩。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0户40人。

(24)砚山县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农技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科技示范主体培育、特聘农技人员、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农户及卡户现场观摩培训。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8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40户120人。

(25)砚山县2021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盘龙乡、干河乡等6个乡(镇)实施玉米、水稻、小麦、马铃薯主要精选集作物进行全程机械化种植推广,重点对农机耕整地、机播、机防及机收等农户托管环节进行支持示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62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300户1000人。

(26)砚山县2021年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在平远镇、维摩乡、者腊乡、蚌峨乡、阿猛镇等5个乡(镇)实施购买青贮玉米3050公斤、燕麦种子3000公斤;购买银黑长寿青贮膜8400公斤。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50户150人。

(27)砚山县2021年重点水域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在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者腊乡、干河乡、阿猛镇等6个乡(镇)实施订购鱼苗20万尾,对县内重点水域(水库、坝塘)进行增殖放流。使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渔业种群资源加快恢复,制作宣传资料、宣传展板、标语和影像资料。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000户8000人。

(28)砚山县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培训畜禽养殖、蔬菜种植、果树栽培等产业260人。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5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0户90人。

(29)砚山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11.56万亩机耕路、提水设施、水管网及排灌渠等项目建设。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235.92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930户4241人。

(30)砚山县2021年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库及附属设施,先建后补。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34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00户430人。

(31)砚山县2021年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在全县11个乡(镇)11个村实施“一村一品”产业发展项目,每村补助60万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6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00户800人。

(32)砚山县2021年万寿菊种植补助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者腊乡、阿猛镇、干河乡9个乡(镇)发展万寿菊种植2.6万亩,预计实现产量3120万公斤,预计实现产值3744万元。按实际收购量,万寿菊鲜花补助农户0.1元/公斤。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12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60户1100人。

(33)砚山县阿三龙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在平远镇实施改造沟渠14.1km,其中,阿三龙排灌沟8.2km、蒲草灌片排灌渠1.64km、马鞍山至小跨底灌片排灌沟4.26km。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4.62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9户73人。

(34)砚山县店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在稼依镇实施坡改梯242.21h㎡,新建光伏泵站2座,水池14口,新建管道7377m,新建机耕路17条,修缮机耕路3条,长18199m。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6户21人。

(35)砚山县辣椒种植示范项目:在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干河乡、阿猛镇5个乡(镇)实施建设辣椒种植示范基地5000亩,配套种苗、机耕、农膜、肥料等基地建设物资及生产投入;完善田间交易市场,形成一村一品特色。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80户250人。

2.林业产业

(36)砚山县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在平远镇拖白木村小组、车白尼村小组、维摩乡海子边村小组、阿猛镇石板房村小组实施防治平远松毛虫6998.7亩、维摩乡3064亩、阿猛镇8016亩,合计18079.2亩。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315户1260人。

(37)砚山县核桃提质增效及初加工技术示范(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在维摩乡长岭街村委会菠萝塘村小组、三尖山村小组实施核桃提质增效技术示范基地建设500亩,品种改良100亩,核桃初加工机械设备四套,林业技能培训300人次。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200户800人。

(38)砚山县2021年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在阿猛镇、蚌峨乡、八嘎乡、维摩乡4个乡(镇)实施阿猛镇1000亩花椒、蚌峨乡2000亩花椒、八嘎乡1000亩花椒,维摩乡油茶2000亩、核桃2000亩保存率80%以上,需进行提质增效的0.8万亩经济林进行抚育施肥、品种改良、修剪、涂白;保存率80%以下的进行补植补造。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10.4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680户2720人。

3. 扶贫小额信贷

(39)砚山县扶贫小额信贷项目:2021年计划实施扶贫小额信贷贴息446.71万元,其中:2021年新增贷款1000万元,计划贴息47.5万元,2018年—2020年未到期贷款8404.4万元,计划贴息399.21万元,由于2020年安排的贴息资金剩余146.71万元,贴息资金根据放贷资金据实发生。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446户5681人。

(三)其他

(40)砚山县“雨露计划”项目: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11个乡(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子女在校学习的贫困家庭实施雨露计划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0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47户49人。

(41)砚山县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在阿舍乡、平远镇、稼依镇、维摩乡、江那镇、盘龙乡、八嘎乡、者腊乡、蚌峨乡、干河乡、阿猛镇等11个乡(镇)实施安置全县农村建档立卡户“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人员到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计划安排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71万元。项目涉及脱贫不稳定户、边远易致贫户、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1495户1495人。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方案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8129.23万元,具体分别为:

(一)农村基础设施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9482.6万元。

1.交通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500万元;

2.水利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635万元;

3.农危改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000万元;

4.改水、改厕、垃圾处理: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09.72万元;

5.少数民族发展类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

6.其他: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7.88万元。

(二)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7505.63万元。

1.农、牧、渔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6375.23万元;

2.林业产业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30.4万元;

3.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300万元。

(三)其他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41万元。

1.“雨露计划”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70万元;

2.保洁员项目:计划安排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871万元。

五、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将明显改善全县脱贫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夯实基础。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将为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利益,能有效提高劳动者素质和生产力水平,能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社会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的实施,将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村人口的基本生产生活状况,为脱贫山区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生态效益。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实施,能改善当前由于生态环境恶劣致灾致贫的现状,减少水土流失和自然灾害,提高脱贫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同时,生态环境的改善有利于吸引外部资金投入开发当地丰富的资源,使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

(四)扶贫效益。项目覆盖全县脱贫村,项目建设直接以脱贫村为主战场,以夯实基础设施、提升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巩固脱贫效果直观、明确。通过项目实施,能巩固提升脱贫成效。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砚山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财政、扶贫的副县长担任,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扶贫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教育体育局、文化和旅游局、民族宗教局、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和11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财政局,县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有关部门要专门指定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各1名,抓好部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推进,按时上报项目材料,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责任措施。县直有关部门、11乡(镇)要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围绕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发扬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和具体任务,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职责,确定工作日程及工作进度,积极落实建设任务,全力做好项目的指导、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具体实施等工作。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简称:项目规划)建设和项目审核。结合当年脱贫攻坚任务,修改完善“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调整项目规划,建设动态项目规划,加强资金监管。

县扶贫局:负责项目实施统筹协调,编制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督察项目实施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制定本乡(镇)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按照“项目规划”入库要求完善项目入库,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项目,根据项目或资金批复计划组织实施,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完成建设任务,加强资金监管。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脱贫攻坚项目计划的筛选、评估论证、立项、批复等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整合资金项目审批工作,加强资金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纳入整合的资金规模、计划纳入整合的资金量,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下达纳入统筹整合资金文件,加强资金监管。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的审计监督和督办督察工作,加强对整合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依照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全程跟踪。

各涉农行业主管部门:依据项目计划或资金批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的设计、立项、招标、实施、质量监管、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履行整合项目的监管主体责任,负责资金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县纪委监委:加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推进情况、规划衔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整合资金产生的效益,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坚决查处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行为,确保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项目管理。各项目主管或监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项目批复和下达计划执行,项目评审和立项由各单位按原来的操作模式自行组织评审和立项。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县级批复的项目计划、扶持标准和资金投向等。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和变更的,应按照审批权限逐级报批。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加强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政府采购制、廉政承诺制、公示公告等制度。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服务与监督,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承当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责任,统筹整合使用自筹资金和整合资金,加强项目库建设,从已审核通过的项目库中,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要充分发挥财政涉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投入渠道。县直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加大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投入农村贫困地区的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完善帮扶机制,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帮扶规模,提高帮扶水平。充分发动群众主动参与项目建设,投工筹资,自力更生,全面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

建立项目监管机制。县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督察室,县财政局、扶贫局、审计局等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对项目的实施以及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适时进行通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达标,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四)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实施方案》、《砚山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及各涉农部门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进行管理。各涉农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应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检查到项目,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公告、公示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各涉农主管部门和乡(镇)组织实施,按照谁实施谁公告公示的原则,县乡村三级应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公开栏(墙)、会议及告示等形式,将统筹中所有的财政涉农资金总量、来源、性质、用途、分配原则、计划等内容和项目完成情况在实施地点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严格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纳入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在项目列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时同步编制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从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设定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支撑行业绩效目标实现。年度预算执行终了,及时开展绩效自评填写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分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工作成效好、资金使用效益高的乡(镇)和部门,在分配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时给予倾斜。

建立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定期审计和检查制度。县审计部门每年开展一次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对查出的违规问题依法处理。

构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多方监管机制。乡(镇)财政所要充分发挥就近就便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并报告上级部门。贫困村三委、驻村扶贫工作队要积极参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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