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2-10-30-00000065
  • 文 号
  • 信息来源政府办
  • 发布时间2022-10-30 08:20:4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州驻砚科局级以上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砚山县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进”的要求,“胜”的目标,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根据《文山州绿美河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绿美砚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结合砚山河湖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绿美砚山”三年行动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以实现河湖生态安全、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为主要目标,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聚焦城市、乡(镇)、重点农村及周边的湖泊、河流、水库,因地制宜加快绿美河湖建设,助推绿美砚山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自然,保护优先。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注重河湖生态环境功能的自然修复和提升,把建设安全生态的河湖放在美丽河湖建设首要位置,守护河湖自然生态安全。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紧紧围绕砚山河湖水环境状况和流域生态特点,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合理确定湖岸、河岸、库岸,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精心设计,彰显特色,对缺绿少绿湖河岸线科学、合理、分步实施补绿增绿等绿化措施,积极推动河湖生态修复系统治理,建成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

  (三)统筹协调,协同推进。政府主导,部门做好绿美河湖项目规划设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强化各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抓好项目落实,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造全社会共同共建绿美河湖的良好氛围。

  (四)文化特色,共享共管。与现代化水网体系及水美乡村建设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地方河湖水文化、城市文化、历史人文文化、民族民俗文化、风土人情,凸显本土个性,赋予河湖新的灵魂和生命。

  三、建设范围

  纳入河(湖)长制实施的2个湖泊,流经城镇的重点河流(河段)3条,城镇周边中小型水库4座,按照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合理实施河湖绿化及生态修复工作,提升河湖绿化美化水平。

  四、建设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建成9个绿美河湖,实现河湖应绿尽绿、应美尽美,基本实现河湖沿岸人水和谐,2025年后在全县范围开展绿美河湖建设。

  2022年9—12月,启动实施。开展调查,摸清绿美河湖需求底数,结合河湖实际合理规划绿美建设项目,完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细化建设目标、范围和规模,有序组织实施。

  2023年1—12月,持续推进。坚持抓重点、补弱项、强示范,以美丽河湖奖补资金等项目建设促进绿美河湖工作推进,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突出特色及重点,按照年度规划稳步推进绿美河湖建设。

  2024年1—12月,初见成效。经过三年努力,按质按量完成绿美河湖建设任务,全县绿美河湖基本实现,河湖绿美成效巩固提升机制基本建立。

  五、建设任务

  按照轻重缓急、效果易显等原则,量力而行、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以全面贯彻落实河(湖)长制为契机,统筹协调推进全县绿美河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绿美河湖实施效果评价等工作。

  (一)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

  1.推进河湖生态堤岸建设。全县河湖堤岸工程规划和建设,要兼顾防洪安全、生态安全。在满足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堤岸的结构形式应尽量自然生态,建筑材料宜选用多孔隙天然材料,防止河湖治理过渡渠化、硬化,加强河道的生态堤防及护坡的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河湖自然生态修复。系统推进河湖空间形态修复,优化调整直线化、规则化的河湖岸线。保持河流横向形态多样性,保持河流纵向空间的连续性,降低拦河建筑物对阻隔鱼类洄游等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结构安全和工农业供水的前提下,推进拆除或生态化改造。(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保障河湖生态水位流量。建立河湖生态水位流量保障机制。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治,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改善全县中小河流生态质量。新建拦河建筑物不得造成下游河道脱水。通过采取引配水、沟通断头河、清淤等措施,改善河湖水体流动性,有效解决河段断流和生态流量不足等问题。(牵头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重点河湖水域岸线管控

  1.推进重要河湖库水域岸线管控。持续开展差黑海、浴仙湖2个湖泊,清水江、南利河、居那革河3条河流,听湖水库、稼依水库、丰收水库3个城镇周边中型水库及县级饮用水源地迴龙水库的水域岸线划定工作,科学划定水库的临水控制线及外缘控制线,制定岸线管控措施。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的隔离防护与宣传警示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河长联系部门)

  2.推进乡村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乡村、宜居乡村为目标,由各乡(镇)配合开展农村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有效防止农村河湖被侵占、破坏。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农村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重点河湖岸线景观带建设

  根据州委州政府“十百千万”建设要求,按照我县河湖分布特点,分不同类型,结合岸坡稳定、行洪安全、生态修复、自然景观要求及美丽河湖奖补资金等项目,因地制宜开展河湖沿岸绿化提升工程,构建沿岸河湖生态景观带。

  1.推进城镇湖库岸线湿地带建设。围绕浴仙湖、差黑海、迴龙水库重点湖库,加强湖泊水库自然岸线保护,对植被破坏严重的岸线进行绿化提升改造,加快环湖原生植被恢复,大力推进沿岸湿地植被景观建设。全面加强沿湖湿地管理保护,对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改善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河长联系部门)

  2.推进城镇河流沿岸绿化建设。在流经城镇的重要河段统筹开展规划建绿、拆违增绿、见缝插绿、留白增绿等工程建设。加强对城镇河段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保护,结合区域气候和环境特点,推进沿河沿湖绿化带的加密、加彩、加花等优化、亮化、美化工程。选择具有净化水体作用的水生植物、低杆植物,营造兼顾改善水质、增强生态自然的城镇河湖水域岸线风景线。(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级河长联系部门)

  3.推进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聚焦水库水清岸绿目标,以自然修复、重点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域岸线管控等措施相结合,系统保护山水林库草。在城区水源地水库管理区域,加强水文化专题景观及水文化长廊建设,系统开展宣传和展示,增强水资源水生态保护意识。(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4.推进乡村河湖生态环境建设。结合我县美丽乡村建设,科学规划谋划乡村河湖生态环境建设。乡村河湖,以保护和自然修复为主;宜林地段应结合堤岸防护营造生态防护林带。推进乡村退田还湖还湿,开展人水和谐的河湖沿岸绿化建设,提升乡村河塘调蓄能力和水环境质量,打造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乡村田园河湖美景。(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级河长联系部门)

  5.推进河湖沿岸亲水便民设施建设。以浴仙湖、南利河八嘎乡人民政府段为重点,充分发挥河湖景观资源,突出生态观光,把河湖休闲娱乐、观赏游憩、文化交流等功能结合起来,合理布设滨水滨岸慢行步道及景观文化长廊等设施,在人流量集中的位置设置遮阳避雨、照明、公厕等公共基础设施,打造沿河沿湖岸线生态休闲亲水空间。(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级河长联系部门)

  (四)推进河湖水文化建设

  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挖掘、弘扬具有区域、民族特点河湖水文化,开展具有民族民俗、风土人情、古代水文化和治水历史专项调查等,整理挖掘古代治水人物、故事、诗词文章,提升河湖水文化内涵。系统开展古水利工程保护、修复工作。开展近代水利工程建设、成效以及建设人物、故事等进行文化艺术性展示,彰显新时代治水精神。在河流廊道与其腹地交通交汇点上,建设展示流域、区域特色的水文化长廊。2022年底完成河湖文化调查工作,2024年底因地制宜地打造水生态及水文化主题文化长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配合单位: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推进绿美河湖效果评价

  按照省、州要求,制定砚山县绿美河湖效果评价方案,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绿美河湖效果评价活动。2023年、2024年分别评选出一批绿美河湖典型,通过表彰、宣传等方式树立典型,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河长制办公室;配合单位:县级河长联系部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县级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资源优势,加强要素保障。在绿美砚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狠抓绿美河湖工作落实,组织工作评价,开展动态调度,加强实地调研,严格按照技术导则和评价指南要求,制定细化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评价。

  (二)加强行业推动。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砚山县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暨总河湖长会议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行业职责,系统研究,按照美丽河湖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美丽河湖建设年度部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开展行业指导督导,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确保美丽河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县级各部门要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支撑,县财政局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各部门河湖治理保护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美丽河湖建设。

  (四)加强综合监管。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及社会反响作为绿美河湖评选的重要指标。绿美河湖建设任务应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积极推进河湖管理系统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将绿美河湖目标、要求贯穿各类规划设计、建设管护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实行河湖保护范围负面清单管理;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开展督察考核和服务指导,以考核促推动、抓落实。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释疑解惑,广泛宣传引导,在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和水资源保护管理教育,不断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保护河流的良好氛围。要与乡村民俗文化宣传紧密结合,高度凝聚社会共识,切实提高绿美河湖建设的群众参与性、知晓率、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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