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砚山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全力推进权责公开透明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度,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定主动公开事项83项,其中食品药品监督71项、重大决策预公开1项、安全生产公开1项、行政权力公开5项、组织机构公开1项、政策文件公开2项、预算决算公开2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生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前“三审三校”,全年发布市监政务信息111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平台以砚山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为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审核、专人发布,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规定,加强和规范微信公众号的管理。2023年度,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79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对照县政府信息工作要求和部署,及时成立了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信息考核办法,明确了“三审三校”责任人,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6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砚山县市场监管局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与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不够,造成政务信息公开渠道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不够强,存在信息发布延迟的问题;三是队伍力量薄弱。截至2023年底,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空编25人,在编在岗人员年龄普遍老化,其中45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43%。。面对当前市场经营法治化、规范化、质量化建设,基层执法人员捉襟见肘,难于满足大市场监管需求。
针对这些问题,我局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管理、教育,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中,强化督察、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市场监管工作发展,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在目前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上,对标先进单位,不断总结经验,逐步细化市监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权威性、时效性、及时性,增加信息发布时效性。
三是进一步创新方式,深化信息内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打造原创精品信息,多层面、多角度进行立体化发布政府信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质量,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积极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建立对各股室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