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21:36:00     来源:砚山县财政局 阅读次数:747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砚山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程序及形式,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机制建设,回应公众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信息4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财政涉农资金信息5条,建议提案21条,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1条,组织机构1条,政务信息5条。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全年未收到相关申请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县财政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县级部门预决算公开不规范;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有待加强,及时公开部门政府信息的内容、质量和时效性有待提高;三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四是对主动接受公众监督财政管理工作意识不强。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总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切实加强对单位公开部门预决算指导工作,对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等进行严格把关;按照上级财政部门公开政府预决算的要求,对标对表公开内容;开展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在开展公开工作期间进行内部通报。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完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解决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