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5:37:39     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7554

2023年,砚山县民政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突出工作重点,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砚山县民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政务公开平台和渠道,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加强民政领域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采取文字解读、图片解读等方式,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我局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共发布信息70条,其中“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栏目公开40条,其余公开30条。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渐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砚山县民政局已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来信来访联系方式,畅通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二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倾听群众呼声。一是加强信息共享及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系列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确保每件申请得到及时规范答复;三是及时办理回复群众12345热线。我局在2023年工作中及时妥善处置各类信访11件。其中,信访件1件、云南省12345政务热线转办8件、政府门户网邮箱转办2件,按期办结率100%。

(五)加强监督保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5个制度的通知》砚政办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砚山县民政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砚山县民政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砚山县民政局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砚山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规范要求,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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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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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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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增强,未能按照“随生成随公开”的原则,及时报送信息。三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发布数量少。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二是明确责任。要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将加大考核力度,完善督察通报机制,对未能完成公开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三是注意严格保密。要进一步做好信息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杜绝国家秘密信息的上传。

六、其他需要汇报的事项

                                                    

砚山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