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盘龙彝族乡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5 15:34:06     来源:盘龙乡 阅读次数:305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便笺〔2022〕9号)要求,由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编制,现特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请与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砚山县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新街1号;邮编:663108,电话:0876-33660011)。

一、总体情况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盘龙乡注重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政府班子成员,各中心(所)负责人、各村(社)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全乡各有关单位推动工作落实。2021年及时发布《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盘政发〔2021〕54号)文件。指定党政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各村(社),中心(所)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严格程序,依法公开。一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及时在砚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公开盘龙彝族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二是抓实领导班子和组织机构公开工作。2021年及时在砚山县政务网公开盘龙彝族乡组织机构,并针对乡党政领导班子人员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在砚山县政务网上公开盘龙彝族乡班子分工。三是按照时间节点,分别在2021年2月和10月及时在政务网上公开砚山县盘龙彝族乡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和砚山县盘龙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四是结合工作实际,2021年及时在砚山县政务网上公开疫情防控、生态环境、爱卫创卫、乡村振兴、行政执法、就业岗位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工作情况。五是抓实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信息公示。利用砚山县政务网站及时发布盘龙彝族乡公共资源配置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六是根据2021年“三会”建议提案交办会有关要求,及时在砚山县政务网上公开上级部门交由我乡承办的“三会”建议提案和我乡“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及办理情况。七是抓实规范完整公开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工作。认真梳理公开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做好6个村(社区)公开事项清单指导工作。2021年盘龙彝族乡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6个村(社区)公开事项清单均按时按质在砚山县政务网上公开。八是严格程序,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完善盘龙彝族乡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和线下受理渠道,2021年盘龙彝族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九是扎实抓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公开盘龙彝族乡2020年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对照省对州考核发现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多数部门近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大部内容雷同,及时修改公开盘龙彝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二)关注民生,解读政策。抓实政策文件公开和解读工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材料要求,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坚持主要领导每年至少撰写1篇解读材料进行解读。2021年通过砚山县政务网及时发布林业、疫情、安全生产等政策文件3个,使用图文发布政策解读3个。

(三)积极主动,转接办理。扎实抓好12345政府热线接听办理工作,盘龙乡注重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指定党政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12345政府热线接听办理工作,严格落实《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州政务热线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规范热线管理工作,及时接听办理12345热线平台转办的业务。2021年盘龙乡完成12345政府热线平台转接转办事项6项(其中归档案件4件,电话转办2件),答复率100%,完成率100%,满意率达95%以上。

(四)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盘龙彝族乡人民政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情况

盘龙彝族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2021年全年,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推行网上审批与部分事项的实际审批流程产生冲突。部分审批事项需要到现场勘查,因此只能接受网上咨询业务,无法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网上政务平台较多,还需进一步整合。目前除了基层平台外,一些部门还有相关的业务平台,平台相互之间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块条独立,增加了基层办事人员的工作量和平台建设投入。三是工作力量薄弱,乡镇事务繁杂,任务重、人手少,配备的工作人员大多为兼职,不能做到专职专用,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如2021年因党政办公室人员变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已调整3次。四是县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不够,乡镇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理解不深不透,信息公开质量不一。五是公开信息方式单一,政策措施通俗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统筹推进。立足全乡实际,加强数据收集和分析,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积极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强培训。采取定期培训、交流学习、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人员政治觉悟、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使其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基础。三是克服困难、专职专用。我乡要进一步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现有的困难。努力确保工作人员专职专用,集中精力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四是创新公开方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