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14:48:49     来源:砚山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次数:2896

2019年以来,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优质规范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卫生健康系统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现将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县卫生健康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沈晓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及全县卫生健康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实行办事承诺制。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公开切实可行的承诺,并按照承诺的内容和标准履行责任和义务,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工作人员受理申请事项时,必须将必备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情况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四是实行反馈回应制。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要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根据不同情况按时限要求及时向群众反馈其所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五是健全责任追究制。明确办事公开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及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畅通群体诉求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的信箱等受理群众举报。对已查实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狠抓政务公开制度落实。一是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制度。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要求。凡是代县人民政府起草的规划、意见、方案、细则等和以局党组、卫生健康局名义下发的文件,都将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时报批。二是围绕政策和决策抓公开。对上级政策,只要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必须公开;只要是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公开;只要是应该人人遵守的,必须公开;只要是需要社会监督的,必须公开。对健康扶贫政策、孕产妇减免代补、医保政策、独生子女补助一系列惠农政策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阳光政务网等形式面向社会全面公开、层层公开、广泛公开。同时,县卫生健康局还对本系统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开展等系统内决策情况全面公开。三是围绕重点和风险点抓公开。重点狠抓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医疗收费和药品收费标准公开,系统重点政务活动公开等。完善公开的形式,各卫生健康单位在单位内部均设立了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县卫生健康局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不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察,同时实行群众监督,各单位均设立了群众意见箱。四是围绕热点和难点抓公开。县卫生健康局在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突出狠抓群众关注较多、反映较强、疑虑较多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公开。凡是系统内部的重大工程或重点建设项目,都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标、投标。2019年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01条,“12345”解答政务在线查询办理2件。认真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的“双公示”工作,共在云南省信用信息采集平台公示数据总量212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379条,行政处罚信息15条。在两法平台录入行政处罚案件  1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1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58

-776

78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33

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政府采集中采购

258

-84

17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公开形式单调、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避重就轻的现象。

2、政务公开工作不规范,未形成制度化、长效机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卫生健康工作特点,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2、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推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办事和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