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6 00:00:00     来源:县民政局 阅读次数:5901

砚山县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砚山县民政局是砚山县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一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任务,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按照十九大重要思想的要求,努力为人民群众、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以及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实现了有效的社会救助,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不断完善公开形式。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管理网站信息公开、公布,截至12月底在砚山县政务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84条,在单位公示栏公开信息12条,“12345”解答政务在线查询办理2件,政务在线解答办理2件,4件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合理合法地进行了答复,答复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在砚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中民政局公开信息访问量达3600余人次。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二是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情况、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等先在局务会议上公开,后在全体职工会议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1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主动性不强。二是有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三是在办文过程中校稿不够认真,出现文件定稿延迟,导致文件送达公开办进行主动公开时超出现定时限。

(二)整改措施。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察和指导,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