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干河彝族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6-23 00:00:00     来源:干河乡 阅读次数:6486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1〕43号)文件要求,特编制2020年度干河彝族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砚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邮编:663113,电话:0876-3838554)。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开展,我乡制定下发了《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干政通〔2020〕10号)文件,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和乡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各办(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党政办,专人负责协调日常事务及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工作。使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有明确的工作任务分解,全面推进我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专人负责,全面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我乡领导班子牵头,各个部门相配合,专人负责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我乡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共梳理出我乡涉及应公开的26个领域,分别是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养老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领域、财政预决算领域、就业创业领域、社会保险领域、国土空间领域、征地补偿领域、环境保护领域、保障性住房领域、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市政服务领域、城市综合执法领域、涉农补贴领域、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医疗卫生领域、安全生产领域、救灾领域、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税收管理领域、扶贫领域。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我乡共发布政府信息81条(其中:在砚山政务网发布54条,其他平台及公示栏发布27条):政务信息公开23条(其中:乡镇会议7条、政务工作8条、党务党建5条、党风党纪3条);政府信息公开2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公共资源配置公开3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6条、领导班子1条、政府机构1条、政策文件5条、政策解读5条、预决算经费2条、项目建设1条、社会民生2条、环保安全防疫3条、就业创业3条、农林水建设1条、行政执法4条、行政权力2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魅力砚山6条(其中:风情七乡4条、社会公益2条)。

(二)重要文件政策解读情况。2020年我乡制定政策性文件5个,文字材料解读5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共公开三大攻坚信息6条。其中:脱贫攻坚信息3条,污染防治信息3条。完成云南绿色铝创新产业园项目2800余亩土地收储及120余冢坟墓搬迁、砚丘高速项目征地570余亩、小听湖、处署110余户村寨搬迁进入评估、康乐生猪屠宰场征地20余亩、蓝莓基地征地1300余亩等重点项目工作,并将征迁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等及时在政府公示栏向社会公示,确保群众明明白白知晓行政信息。在政务网公开《砚山县干河彝族乡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及公开表》及《砚山县干河彝族乡财政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确保了财政项目公开透明。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对“12345”政府热线平台管理。2020年,接收平台转办件5件,转接成功率100%,办结率100%。2020年,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我乡提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公开制度规范情况。一是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干河彝族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等5个制度的通知》(干政发〔2020〕37号),规范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相关基础工作。机构改革后,在政务网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方案1个,下属事业单位“十定”方案7个。乡党政办在拟制公文时,严格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文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工作的通知》(砚政办发〔2018〕152号)要求,对公文明确标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和拟不公开的理由。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6

-280

1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10

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六、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有待加强。部分乡、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理解还存在偏差;二是工作力度需要加大。部分村和乡直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缺乏持续性,信息公开的力度也不大,进度较缓慢;三是公开质量有待提升。少数村和单位的公开内容未能做到详实具体,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四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工作打算。我乡将按照上级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更好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公开深度和广度。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加大“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疫情防控、“三大坚攻战”、保障和改善民生五个工作方面,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制度,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制定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管理办法、奖惩办法,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以公开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加强信息公开质量。逐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上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事任免、领导讲话、民生资金使用、社会维稳等信息,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时效。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12345政府热线运营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管提高12345政府热线接听率、办结率、满意率。四是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府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稳步提升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部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