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4:51:18     来源:县政府办 阅读次数:7302

根据《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67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12号)要求,现将砚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砚山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公开助力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公开助力保持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政策公开质量不断提高、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夯实、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力度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充分发挥出了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中应有的作用。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按照各级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扶持个体工商户纾困等相关方案要求,砚山县积极转发上级相关政策并根据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方案,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见效,2022年,共公开相关政策措施文件信息10条;公开受疫情影响重的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有关行业帮扶政策及“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23条。

2.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开设了“稳岗就业”栏目公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留工补助、留工培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就业服务信息、劳动者权益保障信息等114条。

3.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信息8条;主动公开供水、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关信息52条;公开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3条。

4.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在原有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编制新增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成更新11个乡(镇)、109年村委会(社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工作。

5.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集中全面发布政府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43条。

6.全面完成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集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1个,现行有效数11个,废止12个。

7.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受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事项,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答复、归档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解读回应

开设“政策解读”栏目集中发布政策解读信息,解读材料内容完整,解读质量较高、具有实质性内容,并与对应的政策文件相互关联。2022年,砚山县积极开展多元化解读方式,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54条,其中:文字解读147条,图文解读75条,视频解读5条,动漫解读2条,转发解读上级政策25条;新闻发布会解读8条;运用政务新媒体解读64条。

(三)平台建设

砚山县积极推进IPv6支持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已全面支持IPv6;全面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按照国家、省、州要求全面形成了12345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的工作格局;2022年共办理群众来电来访案件2809件,办结率100%;新开设“利企惠民政策”专区专栏并公开国务院、省、州、县相关政策14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1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1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56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极少数单位的领导干部对条例缺乏系统的认知和学习,没有把政务公开提高到全力打造“法治、阳光、服务、高效”政府的高度推进落实,只把政务公开看作是一个阶段性、单一的工作任务,对政务公开的作用意义理解不到位,公开的思想意识有待提高;二是对政务公开认识片面化、碎片化。很多部门把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混为一谈,简单化看待,认为每年发布几篇新闻稿即可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政务公开抓落实、抓整体把握不精准不全面,未能有效谋划和执行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有待提高。领导干部以及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水平不高,对信息公开与保密缺乏基本的判断,哪些可以公开,哪些涉密,哪些公民个人信息不能公开等没有清晰的认识,尽管通过各种培训手段来提升能力水平,但由于人员流动不固定等原因,公开不应公开信息的隐患仍然存在;四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极不稳定。由于人少事多,各单位各项工作纷繁复杂,各口工作相互交叉交织,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身兼多职,在抓政务公开工作中投入的精力明显不足、思考不够深入,加上各单位工作人员经常更换,有些单位一年内更换了4至6次之多,导致工作没有连贯性、系统性、规范性,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扩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力量,全力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提高各级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查找自身的短板和不足,理顺职能职责,明确好分工与协作,避免“眉毛胡须一把抓”,确保工作井然有序;二是强化条例规章文件学习,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组织学习+自主学习”的方式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各级各类文件的学习,认真领会实质,吃透文件精神,严格把握要求,通盘考虑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心中有底、胸中有数、手中有招”;三是强化专题培训,抓实“意识、能力、水平”三提升。紧紧围绕条例以及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展教育培训,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公开意识,为抓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必要时聘请专家学者开展更高层次的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四是强化工作保障,落实考核奖励机制。给予政务公开工作必要的经费保障,健全激励考核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五是强化监督与问责,力促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提升。高度重视考核考评,坚持以考核考评存在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不断创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决遏制因政务公开不力导致不良影响情况发生,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任务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