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5:25:23     来源:县公安局 阅读次数:3700

2022年,砚山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面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取得了较好成效。现特向社会公布砚山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砚山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号;邮编:663100;电话:0876—3832085;传真:0876—383208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砚山县公安局按照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砚山县公安局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加强公安外宣工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在砚山县政府网站上传2条机构设置,各类信息151条,6条人大、政协建议,5条财务公开。通过微信订阅号发布公安工作信息198篇,转载信息379篇,新浪微博发布公安工作信息198篇,转载各类信息233篇。被云南政法微博、云南警方微博采用50条,被云南长安网、云南政法微信公众号、云南警方微信公众号采用11条,被文山长安网、文山政法微信公众号、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采用222条,被文山长安网、文山警方微信公众号、文山警方视频号采用49条,被文山政法微博、文山公安徽博采用205条。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

(一)积极办理县政府信访件和12345政府热线答复。2022年,砚山县公安局共办12345政府服务热线272件,砚山县政务网信访件19条,回复率、办结率达100%,无超时反馈,无超时办结。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交办件。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实行新的收费项目,原有收费项目均严格依照政府收费法律规定进行。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8.58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砚山县公安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砚山县公安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还存在部分部门负责人员对一些政务公开问题意识不强,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公开录入事件节点把握不准,缺乏专业信息技术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等等,均有待今后予以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六、下步工作打算

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加深民、辅警、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规范流程,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着力点,建立长效机制。由牵头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跟踪问效。二是创新途径,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