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4:43:23     来源: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 阅读次数:70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砚山县乡村数据和防返贫监测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公开”的原则,积极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度,主动公开机构信息、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确定名单、“三服务”清单、部门预决算、等信息8次,未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今年以来,我中心未涉及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规章等文件印发,未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未涉及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中心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办理工作。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二是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二是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单位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