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20:44:00     来源: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次数:34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砚山县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林草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公开平台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年通过“砚山县政务网”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6条。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2年在砚山县政务网公开政策文件2篇,分别是《砚山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砚山县2022年度集体和个人木材生产实施方案》,解读材料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都按照要求及时规范完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并使用图文图表漫画等形式进行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

2、于2022年1月19日在县政务网发布《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和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信息。  

3、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单位封山育林碑、林长制公示牌制作安装、砚山县2020和2021年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工程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工程招投标等信息。

4、在县政务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规范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信息。

5、2022年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答复4件;政协提案1件,答复1件。5件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复率100%。

6、在县政务网规范发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要求畅通依申请渠道、受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关于依申请的相关书信、函、电子邮件等。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来未发生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的内容不够深。表面事项公开多,深层次的问题公开少。二是未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三是对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的解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解读形式过于单一。政策解读要求解读的形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但实际情况是文字解读多,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的解读材料很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思想意识,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党群关系、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抓手,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各项具体要求。二是加大对林草相关政策文件的解读。解读社会所关注和疑惑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政策执行情况,让全社会充分地了解林草工作。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提高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州县林草局关于各目录信息公开要素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突出公开重点,充分利用依申请公开、政策咨询等途径,持续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四是加强完善县级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各栏目内容完善。相关内容的链接及与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之间的信息资源整合、利用同时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更新。五是提高林草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做到动态工作随时公开、日常性工作按时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林草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