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9 15:17:57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阅读次数:3319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和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关于印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实施方案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贷〔2017〕17号)精神,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农〔2021〕140号)的通知要求,为加大我县农村脱贫户(监测帮扶户)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帮扶力度,推进全县教育扶贫工程,提高农村人口综合素质,增强脱贫家庭(监测帮扶家庭)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资助对象。我县2022年度“雨露计划”资助对象为全县农村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家庭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具有正式学籍目前在校学习的贫困家庭,可享受雨露计划资助。项目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向当地村民委或乡(镇)府申报,按学期兑现。

(二)资助对象享受资助政策应符合的条件。一是全县农村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本人户口因到学校就读迁至学校的家庭,同样享受资助政策。二是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且具有正式学籍。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国家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二、申报程序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由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砚山县2022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向当地村民委或学校申报,经在读高校盖章认定后,由各乡政府交至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审核,县级审核通过后,由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认定情况在受助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体育局通过资助对象提供的银行账户发放资助资金。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乡村振兴局核准取消资助资格。

三、补助标准及方式

(一)补助标准

根据《国家“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指南(试行)》规定,我县2022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按春、秋两个学期进行补助,每个学期2500元。

(二)补助方式

1.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补助。

2.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对象是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补助资金由县级教育部门通过资助对象提供的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直接发放到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

凡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在校学习期间,都可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脱贫助学补助,毕业后直接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资助政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优势和作用,利用广播、墙报,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大力宣传国家职业教育和“雨露计划”扶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让广大贫困群众了解实施“雨露计划”的目的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对符合条件人员,引导和帮助资助对象填写《砚山县2022年春(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确保全县脱贫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学生能及时享受“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做到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二)明确上报时间。春季学期补助申请时间为2月25日至6月30日,秋季学期补助申请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为确保资助资金顺利发放,《补助申请表》请在规定时间交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有关信息内容的填写务必做到真实、准确,《补助申请表》必须加盖就读学校印章。

(三)搞好协调配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是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教育、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做好资助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挂钩单位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效推进工作开展。

五、职能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并明确“雨露计划”的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业务员。见附件2:砚山县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分管领导和业务员。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雨露计划”的业务员以乡(镇)为单位按春(秋)季申报的截止时间上报附件1、附件2到砚山县教育体育局资质中心。

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联系人:孔祥丽,联系电话:3130293

 

附件:

1.砚山县2022年   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表

2.砚山县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明细表

3.砚山县2022年“雨露计划”项目分管领导和业务员                                          



  附件1: 砚山县 2022年   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申请.xlsx

  附件2:砚山县2022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资助明细表.xlsx

   附件3:砚山县2022年各乡(镇)“雨露计划 ”项目分管领导及业务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