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州产业强省三年行动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延链补链强链,吸引更多更大更强的优质企业到砚山县投资创业,打造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高端产业链条、供应链条,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发展改革局起草了《砚山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7日,为期14天(10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砚山县发展改革局提出对上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到砚山县发展改革局。(联系人:付开艳,联系电话:3012285,电子邮箱:89727028@qq.com,地址: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七乡大道建设路口左侧))。
附件:《砚山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砚山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砚山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关于《砚山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的情况说明
2024年7月3日,县发展改革局起草了《砚山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函,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截至7月17日,未收到单位或个人反馈意见。
砚山县发展改革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