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会同砚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了《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
目前《规划》已形成征求公众意见稿,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规划》内容,凝聚社会共识,征询公众意见,现对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4日 —2024年8月3日,共30日。
二、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1223510978@qq.com
2、书信地址: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邮编:663113(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3、联系电话:3838554
附件: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
附件: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pdf
砚山县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我乡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8月3日将《砚山县干河彝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通过我县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8月3日,未收到反馈意见。
现予公示。
干河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