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2-04-25-00000011
  • 文 号砚农人居办通〔2022〕4号
  • 信息来源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4-25 17:05:48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省州驻砚单位:

现将《砚山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砚山县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文山州“七城创建”战役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农村人居环境,坚定向“美”而行,砚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为确保攻坚行动见成果、出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和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影响农村人居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以“三清四整五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漂漂亮亮的新砚山。

二、总体要求

(一)因地制宜、整体推进。根据区域特点和各村基础条件,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科学确定攻坚目标任务,不搞一刀切、齐步走,实现各美其美。

(二)政府引导、依靠群众。坚持以政府为引导,以村庄为主体,尊重群众意愿,建立政府、村庄、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三)突出重点、全面提升。针对村庄存在的垃圾堆积、污水乱排、卫生死角、村容不整等问题,突出村边、路边、水边、山边等重点区域,集中开展清理整治。

(四)标本兼治、长效管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在完善体制、健全机制上下功夫,逐步形成农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管理模式。

三、行动内容

(一)三清理

1.清理村庄垃圾。以村为单位,用时3个月,全面清理村内、村旁、沟边、田边的垃圾堆、柴草堆、土石堆、粪堆等“四大堆”,清除村内暴露垃圾、随意倾倒的建筑垃圾,各类堆积物、废旧杂物、破旧遮阳网。对无保留价值的残垣断壁、围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清理整治,因地制宜拆挡补绿,推广使用“竹篱笆”。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落实好全国的爱国卫生运动月(4月)、全省的运动日(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基础上,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周六,由县乡村组各级书记带头,结合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开展“扫地”活动。

2.清理村内沟渠。全面清理村内沟渠池塘等各类水体障碍物、漂浮物和岸边生产生活堆积的各类垃圾,常态化实现水体清洁、水面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3.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村内、村旁、沟边的农作物秸秆、病死畜禽、废旧农膜、化肥农药包装袋(瓶)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严格落实畜禽拴养圈养和“小铲铲”治理模式,保持村庄环境常态整洁,结合改厕工作及时清理、收集人畜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种养循环可持续发展。

(二)四整治

1.整治生活污水。因地制宜选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模式,优先采用预处理+就地资源化利用治理。城乡接合部村,尽可能将城镇周边村庄农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逐步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已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要健全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正常运转。探索创新污水、厕液处理新模式。完善村庄排水设施,实现生活污水合理排放,村内无污水横流、乱排现象。

2.整治乱搭乱建。大力整治村内各类违法建筑物,拆除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违章搭建。整治村内生产材料、柴草、农机具、太阳能随意堆放现象,保持物品堆放整洁有序。

3.整治乱贴乱画。以村道两旁、背街小巷等为重点,整治墙面上张贴、喷涂的各种非法小广告、牛皮癣、废弃宣传标语等,进一步规范村内广告牌设置。

4.整治乱接乱拉。按照因地制宜、规范美观、安全有序的要求,对村内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杆线“空中蜘蛛网”现象进行整治,重点治理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线杆倾斜、废弃杆线等影响安全和村容村貌的现象,推进村庄杆线有序化。

(三)五提升

1.提升村庄绿化美化。在村庄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和村庄公共活动空间等适宜的地方植绿,做到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推进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庭院、小广场“五小”工程建设。

2.提升长效管护水平。积极探索农民参与和自主管理村庄环境的有效途径,落实设施维护、垃圾收运、保洁队伍,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做到运行有效、管护到位、常抓不懈、群众满意。

3.提升村民自觉意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激励引导村民主动爱护和维护环境卫生,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做好庭院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有条件的村庄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打造一批风格协调,富有地方特色和区域特点的精致农家小院。

4.提升厕所管护水平。开展农村公厕管护大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公共厕所设备设施以及保洁管护长效机制,提升农村公共厕所管理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农村厕所清洁行动,清除公厕周边积存垃圾、堵塞通道等问题,实现公厕内除臭净味,无积水积便、乱堆放、乱张贴现象。清理户厕粪污裸露、清淘不及时等问题,实现户厕干净、卫生。

5.乡村风貌提升。全面推进农村“裸房”风貌改造提升行动,分类施策统筹组织进行微改造或保护利用。对结构完整、风貌和谐、质量完好、合规合法的传统民居等房屋应保持现状;严重危及安全、无纪念价值的要清拆整治;对年代久远、局部破损、有地方特色和使用价值的传统民居等建构筑物可加固修缮、活化利用;对无乡村风貌特色、外墙无任何装饰的“裸房”,采取外墙抹灰、涂料、喷石漆、贴面砖,改造门窗、加装沿帽、屋顶等方式对外立面整饰或局部进行改造,使民居建筑立面基本整洁、色调基本统一、风格基本协调。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4月26日前)。各乡(镇)要及时安排部署攻坚行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整治重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4月27日至10月15日)。各乡(镇)要按照行动方案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组织工作力量,整合各种资源,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攻坚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要对照实施方案,对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攻坚行动各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本地区总体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将实施情况在全县进行通报。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又一项具体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调配精干力量,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整治工作高效推进。并着眼激发农民群众主体动力,迅速掀起以村庄为载体的宣传热潮,利用小喇叭广播、村庄周边悬挂宣传标语、大街小巷张贴动员口号等形式,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面“动起来”“干起来”“热起来”。

(二)强化工作督导检查。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能让小事变成大事、怪事、难事;要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有序开展监督,通过明察暗访警示曝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三)强化工作调度。各乡(镇)于2022年5月5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6月6日、2022年10月14日前分别将工作推进情况和总结报告报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尚高颖,3135596、15187696657;邮箱:10455826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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