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平远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远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2021-05-12-00000008
  • 文 号平政通〔2021〕16号
  • 信息来源平远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5-12 10:10:16

各村(居)委会,镇属及驻平各单位:

现将《平远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远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远镇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1年平远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实情,制定本方案。

一、全镇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一)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全镇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个(滑坡2个、崩塌1个、地面塌陷2个、泥石流1个),隐患威胁70户332人生命安全和568万元财产安全。2020年由于比较干旱,未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总体安全。

(二)地质灾害分布、威胁对象

平远镇属典型的喀斯特地貌,由于受特殊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岩性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调查及2020年排查核查,平远镇监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6个,主要分布在丰湖社区祭龙坡村小组、回龙社区马鞍山二村小组、大白户村委会小寨村、莲花塘村委会灰土坡村小组、蒲草矿区下沿洪福村委会弯子元村小组、拖嘎村委会云峰村小组。

二、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由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及厂矿企业负责组织实施,实行24小时监测值班,重点隐患区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做好详细记录,并将监测结果报送自然资源管理所。

巡查员监测时间,每月一次,汛期每5天一次,遇降雨要增加监测频率,每天至少监测三次以上。

1.监测内容。主要监测坡体、地面、墙体裂缝的宽度、长度变化以及裂缝相对位移等情况。

2.监测方法。在主裂缝延伸方向两端和中部各设一个监测点,每个监测点2人,在裂缝两侧(滑坡母体与预测体),采用固定标尺(水泥柱),定期测量每个标尺间的距离,以第一次测得的数据作为基数,以后定期观测记录裂缝的发展变化情况。

(二)建立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结合全镇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各村(社区)要坚持群测群防的原则,加快建立健全灾情监测预警网络,并不定期进行检测,确保通信畅通。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险情,立即上报镇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管理所,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做好边界设置。当发现险情预兆时,督促险区内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及时确定预警信号,制定人员、财产疏散撤离计划(包括撤离路线和避险地点)。预警信号应简单实用,并在险区内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2021年气候趋势及主要气象灾害预测、地质灾害预测

(一)气候趋势及主要气象灾害预测

根据县气象局资料,2021年砚山县大部分地区年降水总量正常略偏多,降水分布不均,全县大部分地区偏多10%至20%,1至4月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少,气温偏高,阶段性低温天气明显,春季干旱较常年严重。5月降水正常至偏多,雨季开始期正常至稍偏早。主汛期6至8月降水正常略多,秋季9至11月降水正常至偏少,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雨季结束期:全县大部分地区的雨季在10月中旬相继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综合研判2021年砚山县属于温度条件较好、降水稍偏丰富的气候年景。

(二)地质灾害预测

平远镇正处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中,一是矿业开发活动频繁。现有的矿山和废弃的矿山多,加之全镇正进行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需要整合和关闭一些布局不合理、安全隐患大、污染严重的矿山,这部分关闭的矿山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留下矿山地质灾害隐患;二是部分山区农户在建房时,由于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切坡建房,如不采取防护措施,当遇到强降雨会导致滑坡等情况的发生。

四、诱发地质灾害因素

(一)降雨因素。持续性降雨、大暴雨是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具备成灾条件的地段会诱发地质灾害。

(二)人为因素。不合理的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之一。乱砍滥伐树木、破坏坡面植被、改造人工梯田、梯地使降雨容易渗入坡体,可导致滑坡、崩塌;依山建房、开挖窑洞、修建公路等工程开挖斜坡,会造成坡体下部失去支撑、降低坡体的稳定性,也容易引发滑坡、崩塌;顺沟堆放大量堆积物或采矿形成的废渣、废石,会导致滑坡隐患区或矿区发生泥石流;地下采矿活动形成一定范围的采空区,使上方岩、土层失去支撑,可导致地面塌陷、裂缝;劈山开矿的爆破作业,会破坏斜坡的岩、土层结构,从而产生滑坡等安全隐患。

五、重点防治区

根据我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近几年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分布和特点,我镇是地质灾害防治区。平远镇以喀斯特地貌为主,地形相对切割不大,较为平缓,出露地层以粉砂质泥岩,三叠系碎石屑岩为主,辖区内煤矿、锰矿资源丰富,矿业活动较强,属地质灾害较易发生区,辖区内已发现的隐患点较多,应将矿山地质灾害作为重点防范对象。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村(社区)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中,建立完善的防治管理和监督机制,积极动员全社会保护环境,并自觉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要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镇人民政府、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水务、交通、民政、教育等单位要在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上下联动,把我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的责任和各项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应逐点提出具体的防灾措施,落实监测、预警机制,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平远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单位的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坚持“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出本单位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并报镇自然资源管理所备案。

(二)抓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提高防灾自救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云南省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实现以法促管,以法促治,依法行政。各村(社区)要主动利用深入村寨开展工作、日常开展法制宣传的契机,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和培训,要选取当地地质灾害典型事例,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知识,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地质灾害形成的基本条件、产生的因素、特点、征兆,掌握简单的地质灾害识别、监测、预防知识和避让措施,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全社会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开展地质灾害排查调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州、县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按照上下联动、相互衔接、重点突出、科学完整、防治工作有据可依的原则,扎实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排查,做到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时间、威胁对象等情况清楚。在摸清灾害成因、危害程度及发展趋势等情况下,镇自然资源所将区别轻重缓急,因地制宜、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防治工作。

(四)抓好上下联动,做好群测群防工作。群测群防工作是地质灾害防治最有效的办法,对减少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尤为重要。各村(社区)要坚持和完善群测群防的“四项制度”(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四项制度)和“三条措施”(简易观测、灾前报警、紧急避让)。确定的重点防范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要将防治责任落实到村(社区)、村小组。落实监测、报警责任人责任,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要将明白卡发放到监测员和受灾害威胁群众手中。对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未纳入监测的新隐患点,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置。

(五)加强汛前、汛期、汛后巡查、检查和复查及总结工作。各社(社区)要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在汛前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排查,及时发现掌握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变化情况,确定重点防治的隐患点、危险点,采取防治和处置措施,避免灾害发生后造成重大损失。在汛期要加强检查,做好应急调查处置工作,汛后要进行复查总结上报。

(六)强化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监督管理,从源头上管控、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的规定和要求,督促业主或采矿权人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或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含延续、转让、变更)时,认真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同时加强对“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评审等情况的监管,建立野外工作抽查核实制度,根据提交的“治理恢复方案”项目情况和地质环境条件,抽取适当项目,进行野外调查核实、检查,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处。

(七)多措并举,做好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威胁较大的人民群众的组织搬迁工作。各村(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结合本地实际,多方筹集资金,灵活地采取把地质灾害防治与脱贫致富、易地搬迁等方式相结合,积极主动地进行搬迁避让。对特别危险、威胁人口相对较多,造成经济损失大且不宜搬迁,确需治理的危险点,要积极想办法,限期治理。

      (八)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4至11月)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及监测人员应在岗到位,保持信息畅通,遇到情况要及时处理,迅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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