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维摩乡“114”工作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发布时间:2019-06-28 10:51:23     来源:维摩乡 阅读次数:5843

“1”—坚持一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形象地说,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所以,要始终坚持“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这条主线,加快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1”—悟透一个关系。在全国上下开展脱贫攻坚的关键时刻,要充分理解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关系,做到二者同部署、同实施,让脱贫攻坚工作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有力推手。

“4”—借力四个依托。根据我乡贫困村的发展现状,依据扶持资金规模,必须依托特色产业培育,多方位诱发贫困对象的再生动力;依托民生改善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依托民族关系和谐建设,营造各民族和谐共处、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依托民族文化发展与传承,增进各族群众互相了解、尊重、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