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对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 会议第55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7 08:46:00     来源:砚山县政务服务局 阅读次数:3456

刘加喜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关于腻姐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建议一:关于腻姐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建议

根据《中共砚山县委办公室 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砚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4月全面启动实施,当时能提供项目建设地点、具备进场建设条件的站点,现已全部建设结束并投入使用。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截至2019年3月,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主体未进场实施站点暂缓实施,不再纳入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盘子(含办公设备配备)。我局已于2019年对腻姐村委会的部分办公设备进行补充配备。您提出关于帮助盘龙乡腻姐村委会新建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议,因县级财政困难,目前暂时无法解决,我局将结合“放管服”工作,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省、州争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资金,一旦争取到上级项目资金,将优先予以安排解决腻姐村为民服务站建设。同时,也建议盘龙乡腻姐村委会向县级有关部门争取“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基层补短板”等产业政策扶持资金。

建议二:关于腻姐村委会布美所、新垮勒、长冲村小组活动室建设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为加快乡村振兴建设,现布美所、新垮勒、长冲目前使用以前老学校作为活动室,现年老失修房屋老化,已变为危房,开展活动不方便,建议新建布美所、新垮勒、长冲村小组活动室的建议。村小组活动室建设不属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项目范围内,建议您积极将该项目纳入村庄规划,争取申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整合多方面资金来解决。同时,县政务服务局将积极关注,待今后有相关项目或经费来源时给予帮助解决。

非常感谢您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敏,0876-305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