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光仙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10号《关于解决兴隆、水头两个村小组人畜饮水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关于解决兴隆、水头两个村小组人畜饮水问题,建议一是在兴隆村小组新建80立方储水池。二是从龙正村委会新发寨村小组架设至兴隆和水头村小组饮用水主水管2000米,分管8000米。
经现场核实,兴隆、水头供水现状为小水窖供水,针对人畜饮水存在的问题,我局已与西畴县水务局及西畴供水有限公司会商,同意我县从西畴县龙正水库高位调节池下水主管上搭口。共需引水主管DN65管699米、分管DN40管2730m、管道泵一套、100m3高位调节池一座、DN32、DN25、DN20供水管道若干、机械水表水龙头114套。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待项目完工后可解决兴隆、水头2个村小组的人畜饮水问题。
下步我局将督促施工单位组织好施工人员、机械、材料进场,在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实施完成此2个村寨的供水工程。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缪进磊,0876—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