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珠亮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31号《关于在南屏长冲建设一座水库大坝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代表提出:南屏村委会大寨村小组总共200多户,那兴高速公路出口地,现高速公路修建河道改道浇灌、饮水存在困难,建议在南屏长冲建设一个水库大坝,预计80万元左右,一是可以解决人畜饮水;二是灌溉农田;三是可做乡村旅游。
经现场核实,南屏村委会大寨村小组一是六诏水库水已接通到本村;二是目前大寨村小组自来水正常,水源点(山箐水)共有2个合并并用,即使枯水期也可以接用六诏水库水;三是5月23日经现场听取村委会人员叙述建设该小坝更多是为了大寨村小组及下游农田灌溉用,可供农田灌溉面积1000亩以上。小坝塘属五小水利工程,现已划归农业农村局,请代表加强与该局协调汇报工作,进一步争取资金解决。
感谢您对我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水务局
2024年6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坤,0876—3121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