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娅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6号“关于大尼尼村会机场改道影响道路交通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现答复如下:
该项目已在机场改造项目建设规划,纳入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由稼依镇政府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辅勇,0876—3038518)
李德娅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6号“关于大尼尼村会机场改道影响道路交通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踏勘,现答复如下:
该项目已在机场改造项目建设规划,纳入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由稼依镇政府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砚山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辅勇,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