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应菊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9号《关于芹菜塘村小组排水沟建设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积极组织相关股室研究讨论,并于4月25日组织人员赴实地查看并与您协商,您的建议提得很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我县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改变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但是,我县目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行,与供水、改厕、水系整治、农房道路建设、农业生产、文旅开发等一体推进,有效衔接还不够,农村生活污水等问题,也成为了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难点和共性问题。
实地查看芹菜塘村小组,村内现有总长约800米的三条排水沟,因年久失修,雨季曾因排水不畅导致2户群众房屋被淹确实急需解决,但农业农村部门2024年使用的财政衔接资金,于3月份就全部安排锁定,无法调整。为解决群众所需和安全隐患,我们一是将积极与水务部门对接,争取水务部门立项解决。二是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资金解决,三是争取政府人大建议专项资金解决。在项目未启动和批准之前,需要芹菜塘村小组激发内生动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积极组织群众投工投劳先清理疏通村内排水沟,先行解决群众所需和安全隐患。
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维摩乡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芹菜塘人民群众的极力配合下,大家的共同努力,争取项目早日立项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