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进梅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田坝心村小组村中道路硬化建设的建议》(第212号),已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期间,为改善维摩村委会田坝心村小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维摩乡人民政府于2021年申报实施了“维摩乡维摩村委会田坝心村小组美丽村庄项目”,该项目投入财政涉农资金2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村中道路硬化、民族风貌改善、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修缮、排水排污沟渠修建等,村内道路及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村内道路硬化3900平方米。但由于项目投入资金有限等原因,难以满足群众所需,所以美丽村庄项目建设后该村还有部分非主干道未硬化及修缮。通过我局相关人员现场核实,您建议投资16万元硬化长800米、宽3米的C25混凝土道路,其中175米为到村内水塘的主干道,宽5米,已经铺成砂石路。您提出的建议属于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旅游锦上添花项目,我局今年的项目资金计划已全部安排完毕,无法调整,每年8月,我局开始项目申报,届时我局将结合实际,权衡3块资金,加强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将你村纳入明年千万工程提升村,争取资金解决该路段修建问题。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工作的关心、支持、理解,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建议。
砚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