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金顺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帮助解决农村建房难分户难问题的建议》,根据工作安排现交由我局办理,针对问题建议,我局积极对接落实,现将办理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乡镇报来的农村农民建房用地农用地转用申请批次,我局已采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及省上下达的脱贫保障指标给予保障。2024年已完成4个乡镇报来农村宅基地45户0.6577公顷农用地转用复函;近期将对剩余6个乡镇9个批次农村宅基地农用地转用申请批次复函,2024年农村宅基地用地指标将依照“耕地大占补”政策给予保障,切实保障农村农民建房用地。
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砚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 荣,0876—3130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