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砚山县政协第十届第三次会议第1003004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11 08:50:07     来源:砚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阅读次数:2069

刘生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防止过渡割松脂,保护森林资源的提案》(第10030046号)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首先感谢您对保护砚山县森林资源的关注和建议。为做好提案办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明确承办股室,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针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过渡割松油,为切实发挥生态效益,加快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积极维护林区治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

一是以两级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区为重点、结合“林地一张图”开展森林资源线索排查,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护主体责任,聘用1933名护林员对全县森林资源进行管护,及时发现过渡采割松油、破坏森林资源等问题线索,及时上报我局进行处置,实现管护成效。二是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做好全县采脂规划,切实把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认真监督管理。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松脂采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纳入松脂采集的林木,禁止进行采脂活动。四是要求松脂采集应当报县林草主管部门备案,无论公司、团体、个人进行采脂,都必须取得林权所有者的同意,林权属于集体的必须通过群众会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同意签订合同后方能采脂。

(二)针对“动员属地群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让树林变得越来越茂盛”的建议

一是持续开展义务植树,积极动员各乡(镇)参与植树造林。去年全县完成义务植树1027712株,其中各乡镇群众参与植树967833株。今年截至目前,全县完成义务植树95882株,其中各乡镇群众参与植树89829株,二是督促指导挂包村做好绿美乡村建设。派出“三个一”工作队2人,指导协助倮可者村和普底村做好绿美建设,动员群众在村庄道路、房前屋后植树种花,积极参与到绿美建设大潮中,并为其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绿化苗木支持。今年来共为倮可者、普底和长岭街三个村委会无偿提供桂花,云南樱花、紫薇、木春菊等苗木8894株,开展技术指导18次,动员群众参与绿美建设2580人次。

(三)针对“制定具体的树林保护措施,并纳入当地村规民约遵守落实,让广大群众一起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中来”的建议

一是按照《云南省松脂采集管理办法》第十条《松脂采集技术规程》(LY/T1694-2007)的规定进行采脂管控,今年来发现一起不按技术规程执行的采脂活动,已责令其改正违反《松脂采集技术规程》的行为,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抓好采脂工人的技术培训和管理,严格按技术要求规范采脂,通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对松树资源的保护利用意识。通过张贴通告、印发宣传单、利用板报、民意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宣传,向干部群众宣传采脂规程。引导干部群众认识保护松树资源在保护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近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使保护和合理利用松树资源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采脂行为,深入开展资源危害隐患大排查行动。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违规采脂行为。2023年,我局执法大队、资源股工作人员与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口)等部门对全县松脂采割情况开展了一次联合调查,对一违规采割松脂的老板责令停止采割松脂活动,并告知涉及村寨要依法依规采集松脂。

二、下步工作计划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森林资源保护政策,依法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自国家天然林停伐政策实施以来,林区群众经济收入减少,松脂采集确实是解决林区群众增收的有效途径,既合理利用了林产品资源,又增加了采脂就业机会。为此,县林草部门仍然坚持利用与保护并重,在合理采集利用的同时,切实保护和利用好现有的云南松林木资源。

(二)坚持依法依规采脂制度。在松脂采集活动中,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松脂采集技术规程》和天然林停伐政策规定,不得违反政策和技术规程采集,坚决制止掠夺式采脂行为,做到依法依规采集松脂。

(三)贯彻落实松脂采集要求。一是在县域内高速公路、国道323线和主要交通要道可视范围,以及重点风景林、水源林、防护林区、少数民族龙山和生长不良的云南松林区,不得进行采脂;二是随着农村其他产业、打工经济的不断向好发展,农村集体和农户经济收入逐年增加,林草部门不再鼓励采集松脂,能不采就不采,能少采就少采;三是充分尊重林木所有者意愿,不能强制或诱导其采集松脂;四是采脂单位或个人须具备合法采脂条件方可采脂,采脂活动要严格按照国家《松脂采集规程》进行采集;五是采脂单位要有严格的管理规程和措施,采脂过程要自觉接受林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