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2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31 17:18:00     来源: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2405

熊信妃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3号“关于开通阿猛镇阿绞村委会旧寨黄栗树丫口至莫衣朵、龙阴箐自然村道路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交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经核实,根据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围绕“一村一路”原则,代表建议的自然村已有一条硬化路,建议项目属于路网,当前没有国家政策支持,无专项资金,但该道路属于较为重要的路网,为更好的服务人民,解决当地村民出门难、上学难、生产生活难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将报请县人民政府安排补助资金5万元,用来开挖一条宽4米,长约5公里的土路。若获批准,建议项目即可得到解决。

我们办理人员在与代表面商的过程中,结合当前实际,已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宣传和解释。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蔡建华 ,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