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9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7-14 08:16:0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阅读次数:2201

卢庆华代表:

您在砚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5号“关于帮助解决者腊村委会者腊街至坝庄村小组道路硬化资金缺口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转交县交通运输局办理。收件后,县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研究,并通过与代表人面商形式,就目前的农村公路硬化政策给予解释说明,征得代表人的理解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该项目已纳入《“十四五”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库》,入库项目国家补助30万元/公里。按照《砚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砚山县自然村进村道路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砚政办发〔2022〕72号)要求,结合“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此路段于2022年3月份已施工结束,待通过验收,县人民政府将按照库内里程进行补助30万元/公里,库内里程0.534公里,将补助16.02万元。因县财政困难无力承担更多的资金补助。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砚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尹文华 ,0876—3038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