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5日 星期天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关于对政协砚山县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20 15:27:23     来源: 阅读次数:2369

付跃基委员:

您提出《关于治理阿猛河沟污染的建议》(第160号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我局联合阿猛镇人民政府对阿猛河的岔河上游及周边进行了现场查看,认真研究,现做如下答复:

一是岔河上游有一条天然形成的排水沟,主要作用是排放雨天周边山体雨水,如遇暴雨会有大量的泥沙汇入阿猛河,其次排水沟内有村民丢弃的生活垃圾,暴雨产生的泥沙、丢弃的生活垃圾是造成河流堵塞的主要原因。建议阿猛镇人民政府牵

头,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机制,同时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禁止向河道内丢弃生活垃圾,每年定时不定时的开展清河行动,确保河道畅通。

二是对周边的生姜加工厂进行了现场调查,生姜加工厂名为砚山县秀美莲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3532622MA6K6C0K5G,未办理生态环境部门的相关手续,建有相关的环保治理设施(循环沉淀池),洗姜水使用循环使用,经现场查看未发现生产废水及废弃物(姜皮)外排情况。文山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已责令该合作社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完善环境保护治理措施,同时我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三是广富加油站、中旺加油站办理了生态环境部门的手续,现场查看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下步我局采取日常检查与“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确保环境安全。

四是私人洗车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第二十二条:“国家对环境影响登记表实行备案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序号125:“洗车场”一般只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提案中提到的洗车场符合“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形。造成洗车场无序排放的主要原因是阿猛镇市政污水处理厂未建设、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导致各洗车场洗车废水没有合理的去向,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工作的指导监督。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专门机构承担排水许可审核管理的具体工作。各洗车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该由砚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强对各洗车场的监督管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砚山分局

           2019年6月17日